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灭失,原不动产证书无法收回,现予以废止,现公告作废:
1、证书号:姚集用(1993)字第16283号,权利人:李有生,坐落:姚安县光禄镇小邑村委会小邑四组。
2、证书号:云(2021)姚安县不动产权第0000628号,权利人:罗玉书、罗古平, 坐落:姚安县亿龙福地天成商业街*幢*单元*号。
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 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公告期限内向公告单位提出复查申请,提交复查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