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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认真开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
来源: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 访问量:6945 | 发布时间: 2022/2/7 16:24:21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有效解决转接信息交换不及时、政策不精准、参保中断、保障不连续等问题,保证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医保关系接续顺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按照楚雄州医疗保障局转发的《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云医保〔2020〕127号)文件要求,姚安县医疗保障局认真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经办工作。

一是快捷办理调入手续。因工作调入、新签订劳动合同流动就业从州内其它县市转入我县参保的,在收到参保单位提交的参保材料后,若原参保单位无欠费,办理续保即可,若原参保单位欠费的需要补缴到账后办理续保,个人账户继续使用。

二是高效办理调出手续。因工作调动调往州外工作、新签订劳动合同到州外就业医保关系转出的:在收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提交医保关系转移接续转出申请后,对符合转出条件的当场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对有欠费参保人员,告知欠费情况并提醒其及时补缴,补缴欠费后及时出具《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受理后,发回《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收到后及时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处理个人账户余额,生成《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并提供给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

三是准确办理转接手续。因工作调动从州外调入我县工作、新签订劳动合同从外到我县就业医保关系转入的:在收到参保单位或参保人提交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和《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凭证》后,及时与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函》。收到原参保地医保办机构发回的《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后及时核对表内列具的信息及转移来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转移来的个人账户余额计入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同时将《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列具的信息补充完善到参保信息中,并将办结情况通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