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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灾领域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745 | 发布时间: 2024/3/8 10:57:35


太平镇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2

部门和地方规章

《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3

其他政策文件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4

灾后救助

灾情核定信息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5

救助审定信息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6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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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7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8

款物管理

捐赠款物信息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9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10

工作动态

工作信息

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动态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太平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线下公示栏

■公开查阅点





2024年3月8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