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主要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姚农(畜牧)罚〔2024〕1号
|
随意弃置病死猪案 |
周某某 |
周某某 |
当事人周某某于2024年2月18日17点左右在姚安县前场镇新街社区长麦地附近随意弃置死猪。接到前场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的该案件线索后,本机关于2024年2月19日找到当事人周某某,周某某承认了随意弃置死猪的违法事实。当日16时30分本机关与当事人周某某一起到违法行为发生地(云南姚安县前场镇新街村委会长麦地公路旁25.504995°N,101.421334°E处)进行了现场勘验。在现场共发现仔猪26只,其中8只仔猪已死亡,死因不明。死亡的仔猪被随意弃置,裸露于地表,未做任何无害化处理。 |
1、给予周某某处罚款人民币3200元(大写:叁仟贰佰元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九十八条。 |
缴纳罚(没)款 15日 |
姚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