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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关于姚安金尚造型的行政处罚
来源: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 | 访问量:5883 | 发布时间: 2022/5/9 15:49:5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姚卫公罚〔2022〕6号

被处罚人

名称

姚安金尚造型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曹先巧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姚安金尚造型违反健康管理规定案

行政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姚安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