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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 访问量:1662 | 发布时间: 2024/9/29 10:22:35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大公务活动、重要会议服务保障;负责县级公务活动的用车保障服务,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车辆管理、维护及司勤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规范强化公务接待管理服务。强化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姚安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按照省州最新要求,结合我县公务接待实际,及时修改完善公务接待管理文件,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强化公务接待过程管理,在公务接待过程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严控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执行报销制度,坚持公务卡结算和一事一结算。加强对全县公务接待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023年开展公务接待督查工作1次。2023年共承担国家、省州各类检查组、调研组、评估组、督导组、督查组等公务接待任务53场次,接待724人次。配合完成了楚雄州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暨“一带五区”示范创建工作现场推进会议等21场次,接待来宾1103人次。

2.管理保障公务用车监管服务。健全公务用车管理长效化机制,严格贯彻落实省州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及时研究公务用车报废、更新购置、编制核定等工作,确保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报废处置符合相关规定;抓好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的管理,及时核定车辆编制,定期进行车辆编制清理,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杜绝了超编制使用公务用车;加强对全县公务用车的监管,双休日和节假日均安排专人值班,监管做到了时间、范围全覆盖;开展公务用车管理业务培训2次,督查工作1次,有效提升了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公务用车的管理水平。打造规范高效优质服务新标杆。突出两加强一保障,即加强车辆管理、加强平台驾驶员管理、有序保障公务用车需求,按照“先急后缓、先来后到、保证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调派车辆并及时反馈派车信息,有力保障了全县公务活动、抢险救灾用车。

3.监管规范办公用房管理使用。强化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强化办公用房的使用管理,积极整合存量资源,提高办公用房资源合理配置、节约集约使用保障水平,从严审批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加强维修项目审批管理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各使用单位增强责任意识,严禁超标准维修、豪华装修,确保办公用房安全、规范使用。2023年共完成5个单位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审核审批工作;强化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强化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全县办公用房基础信息和使用情况,压实各单位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把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纳入综合监督检查范围。联合县纪委县监委、县财政局开展了办公用房管理使用监督检查1次。

4.宣传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宣传。围绕“意识节能、技术节能、管理节能”主线,将节约型机关创建与年度节能宣传工作有机融合,成功举办了2023年公共机构节能专题培训班2023年节能宣传周系列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做好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能力;扎实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按照《姚安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对2022年申报创建节约型机关的27家县级部门开展检查验收,27家创建单位均已达到创建评分要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后勤服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纳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2436339.8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6339.80元,占总收入的99.5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该资金为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拨入补助资金,占总收入的0.4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00729.22元,增长14.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0729.22元,增长13.6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0000.00元,增长100.00%。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工资等费用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度单位项目新增了森林火灾保障经费、“十四五”第一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补助资金,故2023年收入合计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2689985.31元。其中:基本支出2251539.05元,占总支出的83.70%;项目支出438446.26元,占总支出的16.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2854.50元,增长19.1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5155.07元,增长19.36%;项目支出增加67699.43元,增长18.2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工资费用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度单位项目支出新增了森林火灾保障经费、“十四五”第一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补助资金,故2023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1539.0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34096.11元,占基本支出的50.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7442.94元,占基本支出的49.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8446.2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438446.26元,主要用于县级公务接待、公共机构节能、森林火灾扑救后勤保障工作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79985.3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增加422854.50元,增长18.7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度单位人员较上年增加1人,人员工资费用支出增加;二是2023年度单位项目支出新增了森林火灾保障经费、“十四五”第一批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补助资金,故2023年支出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9688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4%。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及接待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2483.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150.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64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00元,决算为122847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0元,年初结转结余198121.70元,决算为1038121.7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50%,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5000.00元,决算为190352.6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50%,完成年初预算的37.6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90352.6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45000元,支出决算为122847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40000.00元,年初结转结余198121.7元,决算为1038121.7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5000.00元,决算为190352.6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本单位承担县级公务接待工作,年度公务接待场次及人次无法精准测算,公务接待专项经费支出只能由当年实际接待情况而定,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0467.11元,增长7.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88258.11元,增长38.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991.00元,下降12.8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一是昆楚大高速通车后公务用车燃油及过路费等成本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大部分公务用车老旧,导致维修及维护成本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资产总额741050.05元,其中,流动资产44529.82元,固定资产693839.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80.7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53896.8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80793.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84396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1884.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7084.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9月29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601111


附件: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