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太平镇党委、政府主要承担着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的重大任务。太平镇党委、政府重点履行以下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
2.加强经济建设。编制经济发展规划;营造经济发展环境,提供示范引导和政策服务;加强农村经济管理和统计工作;指导经济结构调整和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因地制宜组织发展区域特色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
3.加强社会管理。编制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或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区域内的民政、公安、司法、人武、国土资源、人口和计划生育、扶贫开发、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市场监管、质量技术监督、粮食安全、社会救助、扶贫助残等工作;加强农村规划建设和财政管理工作;建立防灾减灾等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机制;负责区域内的社区、社团和经济组织的管理,发挥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4.提供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田水利、乡村道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供政策、科技、信息、就业培训等服务;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做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工作。
5.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依法保护各类经济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构建民间矛盾纠纷调处体系,做好基层信访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教转化工作;保护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6.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自治,推进村务公开,促进村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社区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7.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认真落实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在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稳步发展,粮食生产自给有余,烤烟支柱产业得到巩固和提升,蚕桑、核桃以及花椒产业向规模化迈进,畜牧业稳步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较快,林业,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发展后劲得到夯实,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财政运行平稳,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太平镇党委;
2、太平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3、太平镇政府;
4、太平镇财政所;
5、太平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6、太平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7、太平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8、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9、太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10、太平镇水务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人大;2.政府;3.党委;4.财政所;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7.水务服务中心;8.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0.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此外,因垃圾处理需要,县级单位分别于2016年、2018年划入垃圾清运车2辆。主要用于太平村委会、白石地村委会日常垃圾清运。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来源于辖区内村民缴纳的垃圾清运费。
垃圾车不属于公务用车,不占用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特此说明。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04879.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58643.55元,占总收入的81.2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646236.26元,占总收入的18.7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19231.51元,下降16.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10172.91元,下降15.13%;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化;事业收入无变化;经营收入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化;其他收入减少1009058.60元,下降21.68%。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工作人员退休5人、调离3人,相应的在职人员社保费缴费等费用减少;项目建设资金同比减少,如: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各苴大村建设项目、杨家凹融旅建设项目,因此较上年的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0091727.34元。其中:基本支出11036965.60元,占总支出的54.93%;项目支出9054761.74元,占总支出的45.0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39955.50元,下降20.3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46341.69元,增长7.25%;项目支出减少5886297.19元,下降39.40%;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化;经营支出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同比上年增加:本年死亡2位退休人员,发放抚恤金421742.80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同比上年增加:本年新增退休5人,退休费较上年增加;电费、印刷费较上年增加。因此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太平镇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036965.6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72946.28元,占基本支出的91.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64019.32元,占基本支出的8.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太平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54761.7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1950000.00元,用于建设太平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中心的能力和品质;新能源烤房建设项目支出350000.00元,用于新建电能烤房35座,降低烘烤成本,提升烘烤能力和烘烤质量,提高群众收入水平,切实促进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下口坝水库扩建征占土地失地农民补助资金支出316800.00元,用于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按照补助范围兑现资金;陈家村养牛场建设项目支出300000.00元,用于在陈家村委会建设1个1000平方米的规模化肉牛养殖场,1个粪污无害化处理池,87.1米的排污沟等配套设施,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高群众收入和满意度。太平镇增减挂钩项目支出1445731.00元,用于支付恢复耕地补偿村民房屋等设施,及恢复耕地相关项目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支出50000.00元,较上年度增加 39494.00元。用于综合治理专项事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排查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困难,打击黑恶势力;科学技术支出:支出 140380.00元,较上年度减少 68620.00元,主要用于普及科学技术及知识,增加农民群众科学素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 409752.36元,较上年度增加129687.84元,主要用于建设公益设施,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力度,帮助群众提升文化素养,丰富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 441507.77 元,较上年度增加 1141469.80元,其中435242.32元用于发放2位死亡退休人员的抚恤金,其余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水利建设伤残和企业回乡民工生活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时救助等支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困难群众维持生活稳定;卫生健康支出:支出495772.67元,较上年度减少 86683.11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轻群众看病压力,有效防止群众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节能环保支出:支出68323.00元,较上年度减少636727.00元,用于退耕还林、林业生态保护等支出,有效增强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增加群众保护环境积极性;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786603.63元,较上年度增加1525643.93元,主要用于太平镇增加挂钩项目支出。农林水支出:支出3881157.27元,较上年度减少5718971.21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如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扶贫等支出,增加农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维持稳定贫困户生活水平;交通运输支出:支出 308677.26元,较上年度增加161631.46元,该支出全部用于公路养护及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安全,保障群众交通出行便利。住房保障支出:收入 515260.00元,较上年度增加 3891.00元,支出 515260.00元,较上年度增加3891.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支出 2500.00元,较上年增加 2500.00元,全部用于支出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工资,保障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退休生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支出28950.00元,较上年度减少111993.00元,用于土地管理员补助、自然灾害防治及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降低群众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补偿群众在自然灾害中的损失;其他支出:支出300000.00元,较上年度增加6101.00元。用于福利彩票公益金建设农村公益性老年活动室及相关公益设施,改善农村环境,提升农村人居福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56143.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3%。与上年相比减少4302327.40元,下降21.77%,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下达较去年有所减少。如:残疾人生活补贴1382820.00元;干部补助及社会定期救助补助资金44314.14元;雪灾产业扶贫大棚设施修复1200000.00元;民政协理员补助资金252000.00元;中央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14500.00元等补贴自2023年起由县级单位直接兑付,导致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9062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2%。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2%。主要用于综合治理专项事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排查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困难,打击黑恶势力;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5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普及科学技术及知识,增加农民群众科学素养;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475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建设公益设施,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力度,帮助群众提升文化素养,丰富文化生活;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15607.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5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险缴费、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95772.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主要用于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生态保护恢复补助和贫困人口补助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07618.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68423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8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涉及农林水项目建设、开展巡视工作的各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526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3%;主要用于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89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及其他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决算为11986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999.9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986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92%,完成年初预算的59.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986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9868.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89999.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986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7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按照精简节约的工作要求,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较上年有所下降,因此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去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868.98元,增长13.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与上年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999.98元,增长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131.00元,下降35.0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任务重,乡村振兴工作与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任务重,单位公务用车老旧,维修维护成本增加。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有所增加;我单位加大对公务接待的管理,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次较上年有所减少,支出金额比上年减少。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人次以及相关标准,故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太平镇开展日常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城乡社区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此外,因垃圾处理需要,县级单位分别于2016年、2018年划入垃圾清运车2辆。主要用于太平村委会、白石地村委会日常垃圾清运。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来源于辖区内村民缴纳的垃圾清运费。
垃圾车不属于公务用车,不占用公务用车编制数量,不产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特此说明。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太平镇开展日常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太平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9980.70元,比上年增加61942.87元,增长8.07%,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任务重,乡村振兴工作与城乡社区建设工作任务重,单位公务用车老旧,维修维护成本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我单位的日常办公用品购买等商品服务支出。如: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太平镇资产总额8889197.12元,其中,流动资产3667919.85元,固定资产5221277.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703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4208.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 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面值 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8736.1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0221.08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515.0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