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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访问量:953 | 发布时间: 2024/9/27 15:44:52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退役军人思想教育有新突破。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全县2503名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其中1人被评为“楚雄州最美退役军人”。组织退役军人、拥军单位参加“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宣讲”活动及楚雄州第一届英烈讲解员大赛、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主题演讲比赛,推动优秀退役军人进基层两委班子。组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87支654人,在全县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全民国防教育、烈士祭扫、服务退役军人等方面开展活动200余次。组织“老兵宣讲团”积极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老兵宣讲”进学校、进社区、进机关活动30余场次,激励全县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退伍不退志。

2.优抚褒扬工作有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烈士褒扬工作的意见》。出台《姚安县烈士纪念设施建设修缮总体规划》《姚安县烈士纪念设施管理办法》,将烈士纪念设施管护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落实县烈士陵园管护中心编制1人,配备兼职讲解员并实现了每天免费向社会开放。在命名为县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基础上巩固提高,积极争创姚安县烈士陵园为全州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清明节、9·30烈士纪念日期间“传承革命优良传统·缅怀革命先烈”30余场次。常态化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发放优待证4613张、悬挂光荣牌112块,举行2次新兵入伍欢送仪式,走访困难退役军人8人次,及时发放优抚对象补助资金15748人次9266400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85人次625300元。

3.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有新提升。按照“五有”要求,着力压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全县“一中心两站”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上下贯通、运转顺畅的工作运行体系。紧盯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功能,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增强退役军人的获得感、荣誉感和幸福感。

4.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有新推动。巩固创建云南省第十一届双拥模范县成果,制定《姚安县2023年双拥工作要点》《姚安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工作实施方案》《姚安县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责任任务分解清单》,继续将双拥工作纳入全县“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考核,落实双拥创建交办清单、整改清单、清零清单“三清单”工作机制,着力解决长期制约双拥工作发展的矛盾问题。

5.政策法规及权益维护工作有新发展。全面抓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为主的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政策规定及相关业务的解答工作。针对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反映的问题,着力谋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确保我县退役军人群体稳定。

6.移交安置及就业创业有新成绩。2023年,我县共接收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7人,已按要求于8月完成安置。7人中除1人选择中央企业外,其余6人均安置为管理岗和专技岗。全面落实“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全面强化统筹和服务工作,让退役军人真正感受“家”的服务。强化退役军人岗前培训和创业就业培训工作,共培育军创企业300余家,评选挂牌退伍军人军创模范企业6家。

7.优待抚恤工作有新提高。贯彻落实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政策,健全抚恤优待补助量化标准体系,认真开展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工作,扎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时足额兑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率,持续推进“一卡通”治理工作,确保重点优抚对象政策性补贴按月足额及时发放;持续推进“五个一批”措施落实,常态化开展“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活动,开展观看爱国主义教育电影、清明节烈士祭扫等系列活动,培养全民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积极为荣获“二等功”“三等功”、“优秀士兵”称号的军人家庭送喜报,大力弘扬优待军人、尊崇英模、关爱功臣的社会风尚,全面形成崇军、爱军、拥军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人(离休0人,退休4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1572487.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97987.74元,占总收入的99.65%;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74500.00元,占总收入的0.35%。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598515.40元,增长116.29%。主要原因是2022年1至9月我县优抚资金在乡镇发放,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我县优抚资金收归县级统一发放。所以导致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大于2022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524015.40元,增长115.54%,主要原因是2022年1至9月我县优抚资金在乡镇发放,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我县优抚资金收归县级统一发放。所以导致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数大于2022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45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3年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我单位边海防慰问资金74500.00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1849318.79元。其中:基本支出2010234.17元,占总支出的9.20%;项目支出19839084.62元,占总支出的90.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596645.15元,增长78.32%,主要原因是2022年1至9月我县优抚资金在乡镇发放,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我县优抚资金收归县级统一发放。所以导致2023年支出数大于2022年。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5199.89元,增长3.35%,主要原因是2023年3月调出行政人员1人,调入行政人员2人,所以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9531445.26元,增长92.47%,主要原因是2022年1至9月我县优抚资金在乡镇发放,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我县优抚资金收归县级统一发放。所以导致2023年支出数大于2022年;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10234.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7302.20元,占基本支出的93.3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2931.97元,占基本支出的6.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39084.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优抚对象抚恤金支出16051811.14元,占项目支出的80.91%,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死亡补助、残疾军人伤残抚恤、退伍军人生活补助、优待金、烈士设施管理维护、其他优抚补助;退役安置费支出2200552.4元,占项目支出的11.09%,主要用于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军休人员工资、军休人员管理、退役士兵教育培训、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支出586966.36元,占总支出的2.96%,主要用于发放立功受奖慰问、双拥工作、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卫生健康支出999754.72元,占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支付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及缴纳1-6级残疾军人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97987.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9%。与上年相比增加9245314.10元,增长75.46%,主要原因是2022年1至9月我县优抚资金在乡镇发放,自2022年10月至2023年12月我县优抚资金收归县级统一发放。所以导致2023年支出数大于2022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4905.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8%。主要用于支付离退休费10326.5元、支付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202406.88元、支付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死亡抚恤505294.17元、支付优抚对象伤残抚恤2924600.00元、支付优抚对象补助10953309.36元、支付义务兵优待金1353107.61元、支付烈士纪念设施管理费3155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940113.6元、支付军休人员工资及管理支出888368.85元、支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127200.00元、支付其他安置及拥军优属费用2004678.57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35148.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8%。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医疗保险65500.89元、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救助59997.00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999754.72元、其他医疗支出9895.5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元,决算为1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无增减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0元,与上年无变化。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交流学习、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931.97元,比上年减少834.21元,下降0.62%,主要用于:水费500.00元;电费1500.00元;差旅费19987.00元;公务接待费12000.00元;工会经费17754.97元;其他交通费用7749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我单位2023年年初资产负债377330.31元,年末数为78071.23元,本年减少299259.08元,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加快项目结转资金支付军休费68384.96元、退役士兵安置177060元、双拥工作经费22961.1元、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经费9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等资金21853.02元。

本年固定资产年末单位资产账面情况与决算数一致,与上年单位资产使用情况一致,无差异。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143614.09元,其中,流动资产78071.23元,固定资产64542.8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净资产145060.70元,较上年减少66.79%。我单位2023年年初资产负债377330.31元,年末数为78071.23元,本年减少299259.08元,原因是2023年我单位加快项目结转资金支付军休费68384.96元、退役士兵安置177060元、双拥工作经费22961.10元、革命烈士纪念碑建设经费9000.00元、退役士兵安置等资金21853.02元。其中固定资产无增减变化。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37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72.50元,用于购买办公复印纸;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人上

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1111

附件: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