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2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姚政办通〔2011〕119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公安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姚安县公安局具有以下十七项职责:
1、组织实施全局性业务工作和重大警务活动,规划、建设警务指挥系统、警务信息系统及综合应用平台;监督和保障本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各项纪律。
2、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作风和公安文化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县委组织部开展本级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公安宣传及公务员(人民警察)的人事、教育、培训、奖惩、录用等工作。
3、负责警用装备、物资及经费保障机制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4、依法承担刑罚执行职责;负责刑事、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管理姚安县看守所、行政拘留所;负责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监督、考察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
5、负责管理国籍和入境出境事务及外国人在姚安县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6、负责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措施和技术防范,查处公共信息网络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7、组织开展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提出对策;负责查处反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和事件,落实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的工作措施。
8、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组织、侦查、处置重特大案件、重特大治安事件、暴力恐怖事件和骚乱;负责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管理职责;按照规定审批和管理各种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负责查处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群体性事件,防范和打击各种破坏活动。
10、依法行使刑事侦查权,组织、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和侦查刑事案件;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1、负责经济犯罪防范和侦查工作,研究、分析经济犯罪动态,指导金融、财税等部门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12、负责侦查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以及易制毒化学品的犯罪案件,组织开展禁种、禁吸毒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物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
13、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确保被警卫人员、目标及设施的安全。
1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依法对机动车辆、驾驶员进行管理。
1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施消防监督。
16、负责指导武警内卫部队执行公安工作任务。
17、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以来,姚安公安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准落实省厅“三安、三服务、三支撑”和州局“111456”工作部署,持续深化县局“11235”工作思路,全警携手共进,扬帆搏浪,全力以赴抓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全县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了应有贡献。年内全县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1.77%,破案绝对数、抓获数同比上升5.7%和18.9%,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35.4%和42.5%。坚持“以打促防”,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实现“两降两升”,无命案乡镇、无诈乡镇、无毒示范县创建效果凸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收并核查办结线索4条。年内受理行政案件976件,查处902件,查处率92.4%,查处违法人员670人。查处涉黄行政案件10件,处罚10人,查处涉赌行政案件164件,处罚358人,查处涉毒行政案件10件,处罚10人,强力收戒查处涉毒人员65人,有力打击了涉黄赌毒违法犯罪的嚣张气焰,治安隐患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03件,排查化解1456件,化解率达96.87%。强化交通违法查处,年内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9211起,其中,无证驾驶2338起,饮酒驾驶292起,醉酒驾驶70起,超速行驶12040起,行政拘留7人。全县处理各类道路交通事故2247起,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7起、死亡2人、受伤5人。积极推进全县校园保安人员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建设四个100%落实,常态化开展警、校、家“护学岗”模式和高峰勤务,强化校园安全大检查,整改安全隐患158个,向教育部门发放提示函7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工监督室、纪委、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法制大队、警务督察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事侦查大队、治安管理大队、禁毒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巡特警大队、监所管理大队。在全县9个乡(镇)设置九个派出所,作为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分别为:栋川派出所、光禄派出所、前场派出所、弥兴派出所、官屯派出所、大河口派出所、太平派出所、适中派出所、左门派出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姚安县公安局。
纳入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8人。其中:行政编制14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1人(离休0人,退休4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24辆,在编实有车辆2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8664179.4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18179.47元,占总收入的98.8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46000.00元,占总收入的1.1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261320.45元,下降9.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638320.45元,下降10.49%,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级下达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880000.00元,太平公安检查站办案业务及装备建设经费3500000.00元,县级财政下达建设项目用地出让金2991382.40元,而2023年无这三项收入,致使“财政拨款收入”减少,财政拨款收入与财政总预算已经对账一致,与决算报表数据一致;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377000.00元,增长223.08%,主要原因是收到州公安局汇入办案业务经费305000.00元,县烟草公司转入办案协作经费241000.00元,致使“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8541126.63元。其中:基本支出36305531.17元,占总支出的74.79%;项目支出12235595.46元,占总支出的25.2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27879.49元,下降10.7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788.44元,下降0.51%,减少主要原因是3名在职人员转退休致使人员减少,从而“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642091.05元,下降31.56%,减少主要原因是2022年省级下达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配套资金1880000.00元,太平公安检查站办案业务及装备建设经费3500000.00元,县级财政下达建设项目用地出让金2991382.40元,而2023年无这三项支出,致使“项目支出”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公安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305531.1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3295108.55元,占基本支出的91.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0422.62元,占基本支出的8.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公安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35595.4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63560.00元。
2023年度姚安县公安局项目支出12235595.46元。其中:办案(业务)经费支出5745720.13元;辅警经费支出4119200.00元;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974862.82元;业务装备经费支出1395812.5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18179.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3%。与上年相比减少6056826.65元,下降11.18%,减少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402952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74%。主要用于:一是人员经费支出25484495.00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2998122.62元;三是项目经费支出11812648.3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12220.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5%。主要用于:一是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878702.75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08813.60元;三是死亡抚恤支出524703.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02629.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一是行政单位医疗(含大病保险缴费)928180.23元;二是公务员医疗补助647668.14元;三是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6780.99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0806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7%。主要用于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9000.00元,决算为64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元,决算为60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3.98%,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39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9000.00元,支出决算为648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0000.00元,决算为60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9000.00元,决算为39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约4100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87413.03元,下降37.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90619.0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0.00元,下降0.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906.00元,增长11.1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采购执法执勤用车一辆,而2023年未采购公务用车,致使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4辆。主要用于公安机关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协助办案、专项行动、无毒示范县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等公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公安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0422.62元,比上年增加80945.94元,增长2.7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劳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公安局资产总额38242339.97元,其中,流动资产963154.53元,固定资产34186886.2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00000.00元,无形资产2992299.23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02316.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985951.0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896.8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10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0791.8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