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00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贯彻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保值增值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参与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牵头推进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执行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执行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贯彻执行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协调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和县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中共姚安县委、姚安县人民政府名义开展的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2.承担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审批工作。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落实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要求,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充分发挥政策效益,圆满完成工作目标。1、就业创业稳步有序。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41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11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89人,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26万人(其中:脱贫户劳动力转移就业1.38万人),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7万人(其中:开展脱贫劳动力培训5800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45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36%。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户、贷免扶补75户、金额1807万元,帮助310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成功创业,并带动1600余人就业,落实助企纾困政策,按规定对全县61户企业兑付稳岗返还补贴65.91万元,惠及职工1136人。2、社会养老保障健康发展。完善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实现社会保险应保尽保。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2.8万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2.08万人,其中机关事业参保人数6613人(包含退休人数2082人),企业职工参保人数14186人(包含退休人数2578人)工伤保险参保1.65万人,企业失业保险0.64万人。3、人事人才量质双升。坚持人才是第一发展要素,探索招才、引才、用才、管广新体制,大力实施人才工作14条措施广开源路,不断扩大全县“两支人才队伍”体量、提升人才质量;按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周密筹划组织初、中、高级专业技术申报评审相关工作;稳步推动事业单位管理岗设置和转岗相关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4人、引进紧缺人才引进27人、聘用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5人、招聘特岗教师5人、安置符合条件退役军人7人,招聘“三支一扶”人员5人。发动技能人才强化自我深造为2444人次通过考试学习培训取得了职业资格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县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才56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18人);2023年入选“兴楚名匠”1名。4、签订企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59份,覆盖企业227个,覆盖职工3901人,确保了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9%以上,农民工合同签订率为91%以上;开展专项执法检查4轮次,加大劳动监察日常巡视力度,共巡查检查74场(次、点),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432件256人5269万元,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和退取工作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和退取工作;做好企业职工退休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办理企业职工正常退休127人,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52件,已认定48件,不予认定2件,待认定2件;共受理劳动能力鉴定共32件,其中丧失劳动能力鉴定13件,评残19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社会保险中心、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评比达标表彰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基金监督股、姚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政策法规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引进智力办公室)、职业能力建设股。
所属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 社会保险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 信息档案与管理中心(为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7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4312238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112383.07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4288806.56元,增长49.5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财政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11600000.00元,导致本年度项目资金收入增加;二是本年度新招录3名事业人员,行政运行经费收入增加;三是本年度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人员增加,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448806.56元,增长50.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60000.00元,下降94.12%。主要原因一是上年度收到楚雄州人社局转入事业单位招考费用60000.00元,本年度我县未设置事业单位招考考点,事业单位招考费用减少;二是上年度收到云南省就业局转入联合招聘会工作经费90000.00元,因上年度此笔经费还有结余,故本年度联合招聘会工作经费减少;三是本年度“彝乡名匠”培养经费较上年度减少10000.00元,所以本年度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43325733.62元。其中:基本支出9926368.55元,占总支出的22.91%;项目支出33399365.07元,占总支出的77.0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081354.48元,增长38.6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11600000.00元,项目资金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新招录3名事业人员,基本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1039.66元,增长5.99%;项目支出增加11520314.82元,增长52.6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26368.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09527.91元,占基本支出的92.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16840.64元,占基本支出的7.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399365.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06209.40元,占项目支出的52.12%。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监管发放补助经费35450.00元,工资福利信息管理系统维护经费35000.00元,视频信息化建设资金170000.00元,三支一扶大学生生活补助资金746240.21元,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专项资金780000.00元,就业专项补助资金14022837.46元,国有、供销社改制企业社会保险补助资金1494036.00元。城乡社区支出1160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4.73%。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11600000.00元。农林水支出4393155.67元,占项目支出的13.15%。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443155.67元,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2950000.00元,劳务协作专项资金1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11238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相比增加11969803.93元,增长38.44%,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新招录3名事业单位人员,基本支出增加;二是本年度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11600000.00元,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006641.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2%。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8100795.07元,具体是用于行政运行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综合业务管理支出、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379873.13元,具体是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就业补助支出15516873.46元,具体是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出、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就业见习补贴、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抚恤支出9100.00元,具体是用于遗嘱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429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64290.56元,具体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11600000.00元,具体是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欠缴整改补助资金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312450.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主要用于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3950000.00元,具体是用于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62450.85元,具体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6%。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决算为63916.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632.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6.36%,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00元,决算为342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3.64%,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4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8000.00元,支出决算为63916.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29632.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000元,决算为34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次数比年初预算减少,支出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4136.27元,增长28.4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7.73元,下降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504.00元,增长73.3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疫情控制较好,乡镇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其他县市工作人员学习交流业务活动增加,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乡镇人员到我局对接工作所发生的用餐费等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840.64元,比上年增加26654.98元,增长3.8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疫情控制较好,乡镇工作人员对接工作、其他县市工作人员学习交流业务活动增加,接待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二是本年度新招录3名事业人员,办公经费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7000.00元,电费18000.00元,差旅费47998.00元,会议费4835.00元,公务接待费34284.00元,工会经费83951.37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632.27元,其他交通费用38544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8251233.25元,其中,流动资产827278.08,固定资产7041336.6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82618.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7240.5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6407.14元,主要原因是每月进行计提折旧摊销,导致固定资产净值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无形资产减少833.40元,主要原因是每月进行计提折旧摊销,导致无形资产净值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876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764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多功能复印机40000.00元,购买会议桌椅4600.00元,安装会议室专用设备154260.00元,购买黑白打印机18880.00元,购买办公用纸3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3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500.00元,公务用车加油15000.00元,公务用车保险2500.00元,职业技能培训费270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316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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