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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是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是对全县乡村流通领域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和组织社有或社涉企业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的调供和储备工作,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指导发展农民合作社和专业合作社依法、依规经营。管理社有资产,保持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1)宣传贯彻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县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制订全县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和农副产品开展经营并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接和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服务体系,形成社企分开、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系统内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销售总额完成2799140000.00元,完成计划的109.6%,同比增长9.62%;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921270000.00元,完成计划的105.76%,同比增长13.17%;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195440000.00元,完成计划的110.42%,同比增长19.22%;化肥销售量57495吨,完成计划130.43%,同比增加12.1%;有机肥销售12167吨,完成计划112.44%,同比增长1.15%;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41040000.00元,同比增长29.1%;食用菌产值365819500.00元,完成计划102.78%,同比增长3.08%;农副产品销售额1221850000.00元,同比增长7.73%。全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428000.00元,完成计划的108.63%,同比增长8.63%;全资企业资产总额10920000.00元,完成计划107.06%,同比增长7.06%,所有者权益7440000.00元,同比增长9.99%。
2、发展指标完成情况。截至2023年12月份,一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分别为姚安县恒元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姚安县绿康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姚安县永丰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姚安精扶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姚安姚官张肉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二是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姚安县官屯镇基层供销合作社,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三是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5个,工作任务完成率达100%;三是完成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0亩次,占州社下达任务数133.9%;四是完成土地全托管面积2505亩,完成州社下达任务数125%;五是分别完成新建农产品基地、新建电商基地和新建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各1个。六是完成教育培训152人,完成州社任务数的101%。七是完成供销系统832平台采购额6600.00元,增长率为57.14%。
3、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姚安县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省社、州社和县纪委全面从严治社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问题整改和省纪委“蹲点式”调研省供销社问题、审计整改相关工作,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4、完善夯实基层组织架构。一是建立县级“三会”制度,于2018年12月组织召开县供销合作社第一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县级组织架构体系和制度体系。于2023年11月召开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二是巩固基层为农服务阵地,成立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9个,村级基层社10个,拓展基层经营服务领域,增强基层为农服务功能。三是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水平,与姚安诚信财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60余个,切实解决基层农民专业合作社做账难、记账难、项目包装难等问题。四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吸纳广大农民、种养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累计发展和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171个(其中:姚安县绿康农产品营销专业合作社、姚安县金果果软籽石榴种植专业合作社被全国中华供销合作总社命名为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姚安县恒源魔芋种植专业合作社、姚安县农哈哈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获全国10年“监测合格示范社”)。
5、积极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一是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支持,意向将花拍冷链物流业务交由县供销社运营,冷链中心项目即将完工,目前供销社已完成运营平台建设,正在组建社会化服务主体和运营团队。二是结合土地流转和新增耕地,与农业、国土部门合作,采取大田托管、股份合作、以销定产等多种方式,为农民和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配方施肥等系列化服务,完成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2180亩,完成土地托管面积2505亩,在楚雄云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庄稼医院”,拓展经营领域,为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提供服务。三是以示范社为引领发展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按照县委县政府推进芥菜产业发展和设立专班的要求,完成全县芥菜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引进“姚安阳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云南千山翠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户芥菜加工企业,通过吸纳广大农民、大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芥菜种植,全县种植芥菜2600亩,年加工制作梅干菜1万余吨销往江浙,带动农民增收并实现产值200000000.00元。四是以基地引领魔芋产业发展。目前带动全县71个村委会781户农户种植魔芋12700亩,产量近3万吨,产值193000000.00元。五是稳步推进食用菌产业发展。积极组织种植大户参加省、州各项培训,利用农产品流通网络,组织专业合作社、企业、种植农户的人工食用菌积极外销。
6、稳步推进社有企业发展。一是招商引资办企业,利用供销系统闲置资产积极对外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盘活大龙口、龙岗、适中闲置资产新办加工厂和超市,发展经济方便群众。二是实现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对栋川镇、弥兴镇等17宗优质资产公开竞标出租,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依规合理开发使用供销标识,实现开放办社。通过认真审核,授权吉玫食品科技(姚安)有限公司在玫瑰荔枝饮料产品使用“中国供销合作社”标识,目前正在与其他意向合作或申报授权使用标识的企业进行审核洽谈。
7、全面建设现代流通服务体系。一是完善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利用供销合作社网络、品牌、资产等优势,建立县级农资配送中心2个,日用工业品配送中心3个,农村综合服务社235个,农资经营网点133个。二是加快发展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主动做好“扶贫832平台”和“云品惠”平台推介,组织全县符合条件的农副产品供应商入驻平台,编发用户操作手册,开展专题培训,引导注册上线,组织4家企业入驻省供销社“云品惠”平台,销售额达104000.00元;目前入驻“扶贫832平台”企业19家,上架142个品类313个商品,上架的产品有核桃、大米、菜籽油、蜂蜜、石榴、干野生菌等,总销售额为166154000.00元,扶贫助农增收成效明显。三是拓宽服务领域。姚安县供销社联合社组织11家企业58个农特产品在姚安服务区设立“姚安供销合作社”专柜销售,截至9月底,销售额达2000000.00元。四是做好“客货邮”工作。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县邮政局,做好乡村“客货邮”工作,在9个乡(镇)77个村社区成立快递网点,推进乡村物流高质量发展。五是组织开展“上云用数赋智”行动。为加快姚安县市场主体培育,推动市场主体上云抢占企业数字化升级发展先机,县供销社积极向省发改委争取350户任务,帮助企业发挥连商带农服务发展作用,降低企业上云成本,推进数字化转型,目前已完成4个乡(镇)38户企业的培训工作。
8、积极做好农资供应工作。县供销社为确保2023年大春生产的顺利开展,确保粮食稳产增收,积极组织县农资公司和其他农资企业,根据农民群众的需求,积极组织农用物资储备,扎实做好种子、化肥等农资供应,稳妥开展春耕备耕工作,保障我县农业生产供给充足。到9月底,全县农资配送化肥销售达27207吨(其中尿素7457吨、碳铵1957吨、磷肥3044吨、复合肥6951吨、有机肥5938吨、其他肥1860吨)、农膜销售508.9吨、农药销售104吨、种子销售98吨。保证和方便了农民群众购买农用物资,县供销社与楚雄州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已建立太平镇、官屯镇、大河口乡、适中乡4个乡(镇)级店,购进尿素39吨,正在各门店销售,方便农民群众购买农资和平抑价格,打通为农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还在拓展更多乡村销售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会计统计审计股、社有资产管理股(监事会办公室)、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人(离休0人,退休20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4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收入合计2803278.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03278.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5025.96元,下降12.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5025.96元,下降12.0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综合绩效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减,二是我社2023年1月在职人员退休3人造成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三是项目支出的减少,我社2023年没有项目收入和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3278.73元。其中:基本支出2803278.73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401155.27元,下降12.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00865.27元,下降9.69%;项目支出减少100290.00元,下降1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一是综合绩效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减,二是我社2023年1月在职人员退休3人造成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三是项目支出的减少,我社2023年没有项目收入和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3278.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10392.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2885.88元,占基本支出的6.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03278.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01155.27元,下降12.52%,主要原因是:一是综合绩效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减,二是我社2023年1月在职人员退休3人造成工资福利支出的减少,三是项目支出的减少,我社2023年没有项目收入和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702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0%。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6018.8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6231.6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3367.8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04.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2795.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65366.1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4103.8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25.5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65818.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42%。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25710.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7785.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2322.85元。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76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8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08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0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08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6.00元,增长4.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76.00元,增长4.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召开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第二次社员代表大会,州供销社领导到姚安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和部分基层社到县供销社沟通交流工作,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所致。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基层社到县社汇报、交流工作和开展招商引资工作,以及省州供销社对我县供销食用菌工作、深化改革工作等开展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相关工作,接待17批次13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2885.88元,比上年减少35891.54元,下降15.6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本单位3名在职人员转退休后,公务交通补贴减少导致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下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7257.16元,其中,流动资产3590.23元,固定资产3666.9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53.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820.5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