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241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地震局是主管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行政职能,贯彻执行组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有关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两大工作体系,编制本县地震工作的发展规划与计划,震害评估对策措施,负责管理本辖区地震监测工作和全县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按2001年8月1日起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强制执行的国家GB18306—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规定建设工程场地抗震设防标准的贯彻实施,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督促检查指导本县防震减灾有关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地震监测预报。县地震局认真做好日常的监测预报工作,不断提高观测质量和监测预报水平,长期坚持24小时震情值班和业务值班,每天坚持对350米观测井数字化水位、高精度地温、气汞和“气象三要素”和信息系统定时观测、精心操作、准确记录,认真维护观测仪器,及时分析处理和报送高质量的各种观测数据,严格按操作规程分析处理和向中国地震局传输观测数据、各种观测日志。保证了仪器和信息系统的规范化运行,从而实现了观测数据准确及时上报省、州地震局。在全省地震观测资料测质量评比中,我县地震局取得信息节点项目全省县级组优秀奖,水位项目优秀奖的好成绩,实现了我局“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所确定的标兵标杆工作目标。
2、震情跟踪。认真落实《震情跟踪实施方案》,严格执行震情会商制度,实行周、月、季、年度会商,结合地震活动性、宏微观前兆异常,每周定时召开会商会,对震情作出长、中、短、临预报。长期坚持对洋派、马游、胡家山等水库及各宏观观测点的定点观测,及时落实和上报宏微观异常,监测预报水平进一步提高。
3、地震信息系统建设。做好地震信息的收集、报送工作。为保障网络信息系统畅通,我县地震局业务值班人员准确监控信息机房各观测仪器的运行状况,保障信息网络的畅通,从而实现了观测数据与全国、全省、全州的联网和资源共享,改善了观测条件。同时,利用无线电台,坚持每周与州地震局联络一次,确保信息通信的畅通。做好已建成的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坚持每周二与州局开展互联互通视频点验。
4、震灾预防工作。深入贯彻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进一步加强了“三网一员”建设,建立健全群测群防网络,充分发挥宏观联络员在防震减灾工作中的作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三网一员”培训。
5、地震灾害处置。面对复杂而严峻的地震形势,坚持“主动防灾、充分备灾、科学救灾、有效救灾”的原则,全面做好“防大震、抢大险、救大灾”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地震灾害处置工作体系。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州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县防震减灾联席会议,对防震减灾措施落实等工作进行安排布置。按照州防震减灾联席会议要求及县政府领导要求,牵头组织对我局在平时加强干部职工的地震综合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地震综合业务水平。
6、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广泛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和地震应急演练,为进一步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唤起社会各界对防震减灾工作的关注,推进震灾预防体系建设,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防震减灾宣传。开展防震减灾宣传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部队活动,组织好“三下乡”、“防灾减灾日”、“科技活动周”、“科普日”、“安全生产月”等科普宣传活动,深入学校、机关、农村等开展防震减灾知识专题讲座和各种形式的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配合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在草海工业园区开展地震应急演练。
7、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由县地震局牵头,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按要求完成了房屋设施抗震设防信息采集工作和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为开展地震应急提供了技术支撑。
8、地震安全工程。以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和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为载体,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姚安县地震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纳入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姚安县地震局。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人(离休0人,退休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452,613.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0,433.63元,占总收入的98.47%;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2,180.00元,占总收入的1.5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457.43元,增长3.3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277.43元,增长1.8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2,18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收到楚雄州地震局拨入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476,312.79元。其中:基本支出1,367,433.63元,占总支出的92.62%;项目支出108,879.16元,占总支出的7.3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229.20元,增长3.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462.91元,增长1.44%;项目支出增加25,766.29元,增长31.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地震预测预报、地震灾害预防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地震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67,433.6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75,271.51元,占基本支出的9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162.12元,占基本支出的6.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地震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8,879.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5,879.16元,地震预测预报43,000.00元,地震灾害预防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0,433.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上年相比增加3,403.41元,增长0.24%,主要原因是机关单位社会保险基数调整,社会保险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9,200.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87,657.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1,543.0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3,62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17,420.76元;事业单位医疗24,947.5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4,529.2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728.96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4,38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4,384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043,22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9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980,222.47元;地震预测预报43,000.00元;地震灾害预防2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00.00元,决算为33,132.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9,310.6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46%,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元,决算为3,82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1.54%,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82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500.00元,支出决算为33,132.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9,310.6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元,决算为3,82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节省支出,未达到年初预算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8,432.68元,增长34.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510.68元,增长4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78.00元,下降22.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出现故障进行了修理。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主要用于地震灾害预测预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地震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姚安县地震局资产总额276,085.55元,其中,流动资产11,419.76元,固定资产264,665.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9,544.7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8,187.8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地震局
2024年9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24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