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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289 | 发布时间: 2024/2/6 17:06:48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0800000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县人民政府“三定”方案,设置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其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规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1.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2.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加强同民族乡、少数民族聚居乡和宗教工作重点乡(镇)的联系;督促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股、民族股、宗教事务股。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配合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二是强化民族宗教工作的指导,增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联系,进一步明确民族宗教的职责,规范民族宗教工作。同时,加大对民族宗教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强化民族宗教工作人员的培训,促进全县民族宗教工作的和谐发展;三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和服务于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结对扶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等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1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2.6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34万元,下降7.5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经费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12.6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2.6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34万元,下降7.5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2024年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经费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12.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1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91万元,下降8.84%,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调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3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43万元,下降1.11%,主要原因是2024年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专项经费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2301行政运行112.9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综合绩效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2)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1.91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0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080801死亡抚恤0.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6)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2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6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大病医疗、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9)2210201住房公积金9.8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0)2012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76万元,主要用于姚安县佛教协会办公补助、宗教管理工作、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等项目支出。

(11)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8.00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全县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全州民族运动会、县级民族机动金等项目支出。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74.31万元,项目支出38.33万元)。

基本支出174.31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9.94万元、30102津贴补贴37.63万元、30103奖金24.44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07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2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4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5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9.86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8.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1.12万元、30229福利费0.7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30207邮电费0.50万元、30211差旅费0.50万元、30202印刷费0.50万元、30205水费0.06万元、30201办公费0.47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7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6.80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0万元,30302退休费21.61万元、30305生活补助5.36万元。

项目支出38.33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31.00万元,30305生活补助5.76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1.57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部门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7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6.2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7万元,较上年增加0.22万元,增长4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3次,共计接待80人次。

增加原因主要是上级开展调研、工作检查、督查等工作增加,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项目

积极推进宗教事务发展,着力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能力,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满足信教群众的需要。

(二)创建全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配合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三)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召开全县(民族宗教)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对某些在维护和加强民族团结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全州民族运动会项目

举办全州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进行陀螺、射弩、秋千、彝族式摔跤、蹴球、磨秋套圈、高脚竞速(双拐)共7 大项 51 小项项目比赛;技巧类、综合类、民族健身操规定套路、民族健身操自选套路等项目表演。推动国家近代体育项目的开展,促进民族传统体育可持续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4.7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0万元,下降9.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公用经费和公务交通补贴等机关运行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3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43万元,固定资产12.0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20.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无。

二、立项依据

无。

三、项目实施单位

无。

四、项目基本概况

无。

五、项目实施内容

无。

六、资金安排情况

无。

七、项目实施计划

无。

八、项目实施成效

无。

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4年2月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0800111


附件:姚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