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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2490 | 发布时间: 2024/2/2 15:5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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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一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等事项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8、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0、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和条码监督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4、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承担好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6、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17、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18、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品、医疗器械。承担辖区内食品药品稽查、技术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及药物依赖防治康复等工作。

19、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20、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药师协理的注册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对辖区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医药产业政策。

21、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

22、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不定规格),即:法规股、注册登记审批股、综合办公室、人事教育股、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管理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1个直属机构(副科级),即:行政执法大队;9个派出机构(副科级),即: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弥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

无所属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以及州局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继续围绕服务发展主线、牢守安全底线的要求,统筹推进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平安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和谐文明的人文环境,以高质量市场监管工作助推姚安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营商环境,促经营主体倍增。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产业、抓产业必须抓市场主体培育”的鲜明导向,在全县营造大抓经营主体发展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加大服务市场主体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市场主体蓬勃发展,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待州下达全县经营主体倍增工作目标,要及时研透指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乡镇、部门,并加大督促通报,确保完成任务。

2、优化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竞争环境。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与治理,维持良好秩序,开展打传创无和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各类经营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提升12315热线办理质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开展企业信用承诺监管,完善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运用,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全覆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实。

3、严守安全底线,强化市场监管保障。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特别是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要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加大对食品(含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推进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继续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2024年,姚安县要争创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我局要主动汇报,成立专班,协调县级各相关部门,扎实开展工作,确保争创成功。要加强药品、疫苗、产品质量的安全风险防范,深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不发生“四大安全”事故。

4、推进质量强县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质量基础。优化质量工作机制,加快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商品质量监督抽查。认真开展危化品、电线电缆、电动自行车、消防产品、化肥、水泥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开展强制性认证产品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对体系认证活动的监管。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高效率服务。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品牌意识、合法合理使用商标标识意识。积极开展品牌创建,帮助企业打造品牌,提升实力,做好商标的培育申报和专利申请工作,提高我县商标和发明专利获得数量。要按照县全民科学素质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部署,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认真抓好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落实。

6、完善执法体制改革,加强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市场监管综合效能。按《姚安县深化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尽快整合基层所执法人员,组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解决执法力量分散、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同时要加强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提升基层队伍监管执法能力,为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提供有力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1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5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5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29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9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8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79.92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5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2023年的1251.19万元对比,增加135.08万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收入157.77万元,2023年预算收入25.00万元,增加132.77万元,增长531.08%;二是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228.49万元,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1226.19万元,增加2.30万元,增长0.19%。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86.2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86.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6.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2023年的1251.19万元对比,增加135.08万元,增长10.8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度项目资金预算资金收入157.77万元,与2023年项目资金预算收入25.00万元,增加132.77万元,增长531.08%;二是2024年基本支出预算1228.49万元,与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1226.19万元对比,增加2.30万元,增长0.19%。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86.27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8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8.49万元,与2023年基本支出预算1226.19万元,增加2.30万元,增长0.19%,主要原因是6名人员职级晋升,全年增加人员经费支出2.30万元;项目支出157.77万元,与2023年项目资金预算收入25.00万元,增加132.77万元,增长531.08%,主要原因:一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治理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按4万元核定开支,全年核定项目经费64.00万元;二是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59.37万元;三是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启动编制2024至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安排信创工作专项经费9.4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相关运转和事业发展类支出,具体是:

1、2013801行政运行:840.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基本支出;

2、20138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0万元,用于根据《姚安县财政局关于启动编制2024至2026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24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安排的信创工作专项经费;

3、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84.37万元,主要用于:(1)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检测经费25.00万元;(2)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59.37万元;

4、2013816食品安全监管:64.00万元,用于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按4万元核定开支,全年核定项目经费64.00万元;

5、2013850事业运行:38.52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等基本支出;

6、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61.15万元,用于行政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

7、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4万元,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经费支出;

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0.14万元,用于由本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

9、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44万元,用于由本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0、2080801死亡抚恤:1.96万元,用于本单位病故人员家属的定期生活补助;

1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33.32万元,用于本单位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8万元,用于本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3、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9.05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4、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9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的大病保险支出;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80.27万元,用于本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水电费、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具体是:

1、基本支出:1228.49万元,其中:

(1)30101基本工资合计: 251.55万元;

(2)30102津贴补贴合计:306.05万元;

(3)30103奖金合计:186.98万元;

(4)30107绩效工资合计:21.25万元;

(5)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14万元;

(6)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合计:35.10万元;

(7)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合计:29.05万元;

(8)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合计:6.53万元;

(9)30113住房公积金: 80.27万元;

(10)30201办公费合计:9.76万元;

(11)30205水费:0.24万元;

(12)30206电费:2.40万元;

(13)30207邮电费:2.40万元;

(14)30217公务接待费:8.00万元;

(15)30228工会经费合计:9.29万元;

(16)30229福利费:5.70万元;

(17)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

(18)30239其他交通费用:53.59万元;

(19)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合计:0.87万元;

(20)30302退休费合计:62.42万元。

2、项目支出157.77万元,其中:

(1)30201办公费合计:84.37万元;

(2)30226劳务费:64.00万元;

(3)31002办公设备购置:9.4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与中央配套转移支付情况。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支出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支出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6.50万元万元,较上年的27.5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3.6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2023年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万元,较2023年的9.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11.11%,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99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对前三年的具体接待事项进行梳理,根据《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管理手册》进一步细化,将2023年度的预算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0次,接待1100人次,减少到2024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80次,接待990人次,分别下降11.11%、10.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0万元,较2023年的18.5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与2023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共有重点项目预算三项,分别是:一是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主要用于省、州对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和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进行抽样及检测目标以及民生产品计量、质量抽样检验经费;二是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主要是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治理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按4万元核定开支,全年核定项目经费64.00万元;三是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主要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59.37万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75万元,与上年的104.96万元对比增加5.79万元,增长5.52%,主要原因:一是增加福利费预算5.70万元;二是新增退休人员4人,1名退休人员因病死亡,按照每人每年0.03万元预算,增加0.0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75.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2.91万元,固定资产992.2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2023年的1040.91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2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共有三项,分别是:

一、(一)项目名称

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计量、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

(二)立项依据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姚安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姚安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用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和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进行抽样及检测目标以及民生产品质量抽检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安排2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为三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6年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姚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3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姚政办通[2015]59号)文件要求,由原姚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姚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姚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姚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成立,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职能和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三年的项目实施基本达到:1、重大食品、药品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为零;2、群体性食品、药品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为零;3、民生产品计量、质量大幅提升;4、群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民生产品计量、质量的消费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一)项目名称

聘请食品安全协管员经费。

(二)立项依据

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对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建立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升食品全链条治理安全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用于补充食品药品监管人员。

(五)项目实施内容

根据我局人员编制不足的实际,依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在全县辖区聘请16名食品安全协管员,每人每年按4万元核定开支,全年核定项目经费64.00万元。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安排64.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为三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三年的项目实施基本达到:1、重大食品、药品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为零;2、群体性食品、药品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为零;3、民生产品计量、质量大幅提升;4、群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和民生产品计量、质量的消费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三、(一)项目名称

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经费。

(二)立项依据

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实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纪要,同意我局建设“姚安县成品油销售计量监管平台建设”。

(五)项目实施内容

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安排59.37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为一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一年的项目实施基本达到对全县加油站经营的全过程立体管控,防止应缴税款跑、冒、滴、漏,提升税法遵从度,提升加油站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赋能全县高质量发展。


附件: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四年一月三十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