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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2690 | 发布时间: 2023/9/28 19: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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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财政局(简称“县财政局”)是姚安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姚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姚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姚安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2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之年,是开启新百年征程的一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党代会精神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一年来,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县财政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主动融入省打造“三张牌”和全州 “一极两区”发展定位,紧紧围绕全县“一城一廊四产业三定位”的发展思路,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科学精准实施财税政策,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为姚安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股(姚安县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法制税政股(监督绩效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国库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农业农村股、社会保障股、金融股(对外合作股)、资产管理股(政府采购管理股)、会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姚安县财政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财政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5人(离休0人,退休25人)。

实有编制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12,748,140.6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46,779.76元,占总收入的99.9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360.91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0,944,927.16元,下降90.4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946,288.07元,下降90.47%;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增加1,360.91元,增长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连人带编划转财政局,人员经费、项目资金并入财政局决算,导致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3,325,488.26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9,991.35元,占总支出的84.57%;项目支出2,055,496.91元,占总支出的15.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1,534,602.02元,下降90.1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92,140.42元,下降12.38%;项目支出减少119,942,461.6元,下降98.32%;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年末实有人数58人,其中减少行政人员4人,基本支出减少;二是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19,942,461.6元,下降98.3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财政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69,991.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441,465.16元,占基本支出的92.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28,526.19元,占基本支出的7.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财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55,496.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5,274.51元,主要用于以下项目:预算单位统一会计核算及国库一体化信息系统购置支付服务费;办公楼附属设施维修等工作经费;全县财务人员培训经费;政府会计改革等基层业务培训经费;政府采购专项经费;全县预决算编制工作、全县财政预算项目绩效评价专项经费;系统运行维护费;2021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服务费;办公设备购置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222.4元,主要用于退休干部善后处理抚恤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

3、节能环保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姚安县弥兴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协调经费。

4、农林水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及奖补资金专项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25,335.9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1,534,754.32元,下降90.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姚安县财政局严格落实预算项目绩效管理,按需编制预算项目,提高政策和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41,470.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61%。主要用于局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0,782.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1%。主要用于局机关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离退休经费以及社保基金预算管理工作经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30,968.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金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4.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姚安县弥兴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协调经费;

5.农林水(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贴息及奖补资金专项经费;

6.住房保障(类)支出712,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4%。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在职人员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00元,支出决算为79,93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7.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37.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4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937.7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4,200元,支出决算为79,93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37.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3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1,576.28元,下降55.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502元,下降17.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074.28元,下降65.5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局机关执行公务活动和各种专项检查,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各乡镇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局汇报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财政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28,526.19元,比上年减少72,561.9元,下降8.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退休4人),相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15,996,133.81元,其中,流动资产308,528.65元,固定资产12,401,314.8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286,290.3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54,154.8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8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31801111



姚安县财政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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