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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 访问量:2684 | 发布时间: 2023/9/28 18: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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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局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局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局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严把营造林苗木质量关。加强对造林种苗质量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林木种苗招投标制度、种子标签制度、质量检疫检验制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做到造林用种的种源清楚,品种真实可靠,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确保全县造林苗木安全。

2.持续开展好营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好省、州各级下达的各项营造林项目任务和森林抚育任务,持续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四旁”植树活动,扎实推进落生态保护修复,切实增加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

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定不移地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积极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监测水平,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增强火灾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危害监测预警、检疫预灾、防治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防止病虫害的传播。四是继续做好森林草原资源监测,实时掌握我县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保护率、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及湿地变化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产审计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准确数据。五是做好项目征收占用林地管理工作,加强和规范林地征收占用的审核审批,服务好建设项目的推进,继续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南姚高速、姚安光伏新能源发电等重大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工作,并做好项目征收占用林地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六是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私挖乱采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姚安县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有效巩固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长足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姚安”建设进程。七是持续开展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4.继续发展好林业产业。继续加大核桃等特色经济林的发展力度,抓好核桃等经济林集约化种植管理和经营;积极推广野生食用菌封山保育、科学采集等技术措施,大力发展林药、林菜等种植和林下养殖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推进林木种苗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积极做好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为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投资。提高林业产业科技含量,推进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林产品的经济效益。

5.抓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一是按照县城总体规划,结合园林县城、美丽县城总规认真编制姚安县森林县城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分批实施,成熟一个项目实施一个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储备和设计工作,按照提前谋划、缓急划分、突出重点、分期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洋派水库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光禄森林小镇、地索、龙岗、蛉丰、大龙口、草海彞村等乡村绿化项目作为项目中绿化建设的重点,通过借助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使姚安县的城市品位达到整体提升的目的。三是进一步加强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性研究要素,使我县借力云南省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而开展的省级森林县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创建工作中的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国土绿化等项目涉及绿化建设部分的各个硬性指标达标,全力推进全县所有涉绿项目稳步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计财股),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2辆,在编实有车辆1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8623539.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23539.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56394.68元,下降4.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6394.68元,下降4.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项目支出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减少了,导致今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25806664.36元。其中:基本支出9917940.23元,占总支出的38.43%;项目支出15888724.13元,占总支出的61.5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946137.06元,增长36.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99841.74元,增长8.77%;项目支出增加6146295.32元,增长63.0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分析: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快了支出进度,及时进行完工项目的决算验收,及时兑付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17940.2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23961.3元,占基本支出的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93978.93元,占基本支出的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88724.1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749,161.01元。姚财建〔2021〕94号2021年重点区域生态保护修复专项中央基建投资封山育林支出379,705.31元,姚财建〔2020〕162号2020年森林火灾高火险期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支出1,369,455.7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06664.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946137.06元,增长36.83%,主要原因分析: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加快了支出进度,及时进行完工项目的决算验收,及时兑付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533.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和森林督察工作经费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49166.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死亡抚恤等、在职人员工伤保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694180.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4198883.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7%。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生物与物种资源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其他自然生态保护、天然林森林管护、其他节能环保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农林水支出1737965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35%。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机构、森林资源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湿地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 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支出6434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42781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3%。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904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897206.4元,占总支出决算的75.4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2293.2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541.5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9541.5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该部分所有取数取F03表)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904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897206.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22293.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54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2022年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94941.2元,增长512.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897206.4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8993.28元,增长8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58.48元,下降1.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在编车辆和实有车辆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4辆。2022年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实施高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购置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通过竞争性谈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中标公司为云南特顺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车牌号:云E51718,车辆类型: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识别代号:LZZIBCHF6ME898833;车牌号:云E50452,车辆类型:中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号:LEFBHDHD9NT011975;车牌号:云E52307,车辆类型:重型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识别代号:LZZIBCHF2ME891586;车牌号:云E53879,车辆类型:中型普通客车,车辆识别代号:LEFBHDHD0NT011796。2022年7月29日,姚安县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纪要第三期核定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四辆,车牌号:云E51718、云E50452、云E52307、云E53879。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主要用于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3978.93元,减少7855.44元,下降1.12%,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开支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0425496.94元,其中,流动资产4565862.91元,固定资产5857645.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988.1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05832.1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361.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8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7,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7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77,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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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2年度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