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5101000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姚安县公安局下属的负责全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担负着全县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意识的职能。通过这些职能的发挥,达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党的二十大交通安保、疫情防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三条主线,坚决锚定“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打好多元协同共治、源头隐患清剿、路面秩序整治、节点保安保序、风险防控“五大攻坚战”,全力奋战公路、城市、高速、农村四大战场,统筹推进事故预防、城市治理、“放管服”改革、队伍建设四大任务,交警大队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有力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中向好。
(一)抓党建,促队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夯基础,除隐患。
(三)紧扣主题主线,狠抓工作推进。
(四)盯路面,治违法,提升道路通行能力。
(五)推动“五大曝光行动”,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六)增强社会协同共治,完善联防联动机制。
(七)深化警保、警企、警邮合作,全力打造便民车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事故处理中队、秩序管理中队、车管中队、内勤中队,城区中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93,101.6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62,145.58元,占总收入的99.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956.04元,占总收入的0.4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92,750.99元,下降5.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91,745.9元,下降5.19%;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1,005.09元,下降3.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县财政拨入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526,471.75元。其中:基本支出4,869,436.54元,占总支出的64.7%;项目支出2,657,035.21元,占总支出的3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0,666.67元,下降1.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262,706.84元,下降5.12%;项目支出增加152,040.17元,增长6.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姚安县交警大队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政策,压缩公用经费支出,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22年辅警增加2人,辅警经费增加,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69,436.5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895,993.91元,占基本支出的80.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3,442.63元,占基本支出的19.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657,035.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方面的支出2,657,035.21元,保障交警大队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98,911.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上年相比减少106,265.62元,下降1.4%,减少的主要原因:2022年县财政拨入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费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开展的工作经费;
2.公共安全(类)支出6,636,486.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5,700.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1%。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和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支出250,316.0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265,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4%。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00元,支出决算为228,95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7,138.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0.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82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2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32000元,支出决算为228,959.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7,138.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00,217.01元,下降3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0,676.11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5,038.1元,增长5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79元,下降17.3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但是单位车辆老旧所需修理的部位逐年增加,加上近年来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繁重,用车频率增加,导致车辆磨损严重,为保证及时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以及保证驾乘民警辅警的生命安全,需要经常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而且今年燃油价格持续上涨,从而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上级检查督查以及协助办案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3,442.63元,比上年减少313,568.78元,下降24.36%,主要原因是我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开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7192222.31元,其中,流动资产8710.64元,固定资产6340965.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84254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2740.4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28055.45,固定资产增加1553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45101111
云南省姚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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