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组织开展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按照中央、省、州的政策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开展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
9、组织开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年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全县中心工作,以创建全国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省级双拥模范县为契机,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优抚优待、就业创业扶持、优待证申领、双拥工作及退役军人矛盾问题化解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全县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1、凝心聚力,担当作为,全县退役军人工作取得新成效。退役军人思想教育有突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上来,统一到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强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将全县2503名党员全部纳入党组织管理。积极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在全县范围内评选出15人“姚安县最美退役军人”。积极开展退役军人党员的思想引领、教育管理、关心关怀,增强退役军人党员意识,确保退伍不褪色不褪志、离军不离党不离心,始终听党话、跟党走。
2、县级以下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克期完成。我县争取上级烈士陵园项目建设111万元,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与住建、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同时,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制订了管理维护制度及管理台账,并积极申请州级烈士纪念设施评定,姚安县烈士陵园管理维护实现了制度化、规范化、专门化,爱国主义教育功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3、优待证申领工作积极稳妥推进。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建档立卡及优待证申领是惠民生、利长远的大事,也是新时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管理最重要的工作。我局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抽调局机关、服务中心骨干组成综合协调组、数据管理和技术保障组2个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全县的数据采集、审核、管理和系统运行维护、数据安全等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员情况复杂的情况下,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出资,对全县采集设备进行升级,并成立了10支工作队伍,设立10个固定采集点,确保全县能克期完成信息采集工作,全县共申领优待证4188人。
4、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成效显著。及时调整充实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了《姚安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姚安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职责》《姚安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工作制度》等三项制度,将双拥创建工作纳入全县大比拼考核,创新军民共建方式,重点打造教育、文化、科技、法律等一系列社会化拥军工作“组合拳”,全县社会各界参与军民共建热情高涨,社会化拥军工作经验在全省推广学习,并得到州委及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丰富双拥宣传内容,结合姚安特色创编了以花灯歌舞、坝子腔及花灯小戏为主的双拥宣传演出剧目23个,在全县开展了20场演出;拍摄了双拥专题片、MV在人群集中的广场、社区大屏进行滚动播放,让双拥宣传深入群众、深入民心。各级各部门加强联系沟通,齐抓共管,相互补充,形成整体工作合力,积极广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全面推动省级双拥军模范县创建工作取得成效。目前,省级双拥模范县创建工作已顺利通过州级验收,省级正在公示。
5、优抚对象管理全面强化。把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强化日常动态管理,确保做到账实相符、数据精准。截至目前,全县共有领取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1731人,共发放补助6316861.22万元,2022年共新增领取优抚补助人员138人,减员61人。春节、八一期间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带队走访慰问3家驻姚部队,共走访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782人,现役军人家属517人,边海防军属153人,执行任务军属2人,困难退役军人42人,烈属2人,共发放慰问资金502000.00元;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40人742500.00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39户1514470.00元,为15名三等功、33名优秀士兵(官)军人家庭送喜报,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崇军拥军氛围。
6、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措施到位。及时更新帮扶援助系统,建立困难退役军人常态化联系制度,定期开展困难退役军人走访,向省州推荐上报困难退役军人家庭9户,积极争取帮扶援助基金。开展关爱老兵帮扶行动53人,发放慰问金2万人,发放慰问金物资价值25000.00元。及时发放优抚对象困难生活补助,共发放资金294800.00元。做好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共发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499人次712500.00元。
7、退役士兵接收及教育培训有序推进。2022年截至目前,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57人,其中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7人,已按要求于8月完成安置。组织开展了迎接仪式、谈心谈话、宣讲政策、推介岗位、高效办事等退役返乡“五关爱”活动,暖心服务退役返乡士兵,助力退役返乡士兵建功立业。组织20人参加电焊、驾驶等专业技术培训,全面提高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竞争力。联合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了2场专场招聘会,发布就业岗位120个。认真开展就业创业需求调查,对全县有创业就业意愿退役士兵的创业愿望、培训需求及特长爱好详细进行了建档登记,为下步创业就业培训打下基础;加大创业税收、金融等优惠力度,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服务。通过灵活多样的就业创业方式,大力激发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热情,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更好地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8、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有效化解。建立健全退役军人矛盾问题排查化解机制,重点人员一人一档全面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与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接近、开展工作便利的优势,面对面了解情况、疏导思想,切实解决好退役军人切身利益问题;坚持底线思维,落实属地责任,以信息采集、节日走访慰问、光荣牌悬挂工作为契机,搭建与退役军人群体的沟通交流平台;建立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信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做到“北京不去、省会不聚、外省不串、网上不炒”;做好主动下访,矛盾化解工作,通过领导带队包案化解,化解历史遗留信访问题2件,未化解的矛盾问题罗列问题清单,逐案建立攻坚台账,明确具体措施、包案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化解时限,争取早日化解矛盾问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973972.3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73972.3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32120.18元,增长10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032120.18元,增长101.8%;上级补助收入无变动;事业收入增加无变动;经营收入无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变动;其他收入无变动。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0月以前优抚资金由乡镇发放记账,2022年10月份以来所有优抚资金收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记账,所以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21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12252673.64元。其中:基本支出1945034.28元,占总支出的15.87%;项目支出10307639.36元,占总支出的84.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44164.52元,增长144.6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92590.12元,增长17.71%;项目支出增加6951574.4元,增长207.13%;上缴上级支出无变动;经营支出无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动。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下半年有调入人员;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0月以前优抚资金由乡镇发放记账,2022年10月份以来所有优抚资金收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记账,所以2022年项目支出比2021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
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45034.2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10068.1元,占基本支出的93.1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3766.18元,占基本支出的6.8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307639.36元。其中:招商引资支出1907.4元;抚恤支出6423361.22元;退役安置支出2374033.73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1316432.64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191904.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52673.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7304164.52元,增长147.6%,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下半年有调入人员;项目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自2022年10月以前优抚资金由乡镇发放记账,2022年10月份以来所有优抚资金收归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发放记账,所以2022年财政拨款比2021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0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招商引资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727759.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7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抚恤支出、退役安置支出、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95110.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0元,增长4.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00元,增长4.3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县开展双拥模范县创建成功后,各级各部门到我县学习考察较上年稍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巡视巡察、其他县级部门到我县考察学习以及本县乡镇到我局汇报工作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3766.18元,增加28629.99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于2021年搬迁了新的办公地点,办公面积大于之前面积导致我单位办公费、电费增加;我单位2021年8月调入1名公务员、2名事业人员导致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增加;因创建双拥模范县需求到各地考察学习培训导致我单位差旅费报销次数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因单位人员增加,运行成本随之增加。
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水电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重点用于保机关运转的各项费用支出,因单位人员增加,运行成本随之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453745.25元,其中,流动资产377330.31元,固定资产76414.9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08494.2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126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69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97.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姚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9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0376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