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000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和省、县委县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制定全县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2、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种业和农副产品开展经营并进行组织、协调、管理。承接和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3、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生产化经营。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4、负责全县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
5、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积极发展为农服务的社有企业,采取科学有效的方式加强经营管理,履行社有资产监管职责,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
6、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构建联合社机关主导的行业指导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的经营体系,形成社企分工、上下贯通、整体协调运转的双线运行机制。
7、指导全县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8、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县合作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
9、对供销合作社体系行业、学科或业务范围内的全县性社会团体,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
10、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系统内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供销合作社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供销社的精心指导下,姚安县供销社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振奋精神、负重拼搏,紧紧抓住发展机遇,优化整合系统资源,把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造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1)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全县供销社销售总额完成255,3487,600元,完成计划的110.18%;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814,080,000元,完成计划的110.46%;农副产品市场交易额163,930,000元,完成计划的117.09%;化肥销售量44080吨,完成计划107.13%;有机肥销售9837吨,完成计划110.59%;电子商务平台销售额31,790,000元,完成计划116.28%;食用菌产值359,980,600元,完成计划108.62%;农副产品销售额1,065,120,000元,完成计划106.41%;全资企业实现利润总额394,000元,完成计划的131.33%,同比增长19.39%;所有者权益6,764,000元,同比增长16.22%。
(2)发展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二是新建村级基层社4个。三是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3个。四是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2个,创建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五是完成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10061亩次。六是完成土地全托管面积2505亩。七是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教育培训111人次。八是新建农产品基地1个,即姚安县绿康农产品营销种植基地;新建电商基地1个,即姚安县秋山核桃种植营销专业合作种植基地;新建社区农村电商服务站1个,即栋川镇大龙口电子商务服务站。九是改造升级农村综合服务社4个。
(3)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县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省社、州社和县纪委全面从严治社暨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问题整改和省纪委“蹲点式”调研省供销社问题整改相关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4)积极开展“综合改革攻坚年”活动。县社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认真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深化综合改革、服务乡村振兴”为主题,以开展“综合改革攻坚年”活动为抓手,出台了《关于支持供销合作社持续深化综合改革的若干措施》姚办通〔2022〕25号和《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姚政办发〔2022〕4号实施意见,使供销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有章可循,综合改革力度得到进一步夯实加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分别是:
1.办公室
2.会计统计审计股
3.社有资产管理股
4.合作指导股(经济发展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3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3,188,304.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8,304.6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81,382.16元,下降10.6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81,382.16元,下降10.68%;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
收入比上年减少的主要是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相应地减少人员各项支出的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三是综合绩效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减,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3,204,434元。其中:基本支出3,104,144元,占总支出的96.87%;项目支出100,290元,占总支出的3.1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38,427.94元,下降12.0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22,717.94元,下降11.99%;项目支出减少15,710元,下降13.5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
支出比上年减少的主要是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减少一人,相应地减少人员各项支出的减少;二是项目经费减少;三是综合绩效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减,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的人员经费的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4,14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75,366.58元,占基本支出的92.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8,777.42元,占基本支出的7.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29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290.00元,用于招商引资的办公费支出290.00元;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经费100000.00元,用于补助清河社区村级供销社建立专业合作社50000.00元,用于补助小邑村级供销社建立专业合作社5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04,43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438,427.94元,下降12.04%,主要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减少;二是综合绩效奖励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了调减,减少了工资福利支出人员经费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办公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专业合作社补助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2,806.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6%。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7,078.0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8,224.1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486.36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17.7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57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1,986.8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9,593.08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69,675.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5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75,014.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677.4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673.00元;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80,0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180,08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709.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70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7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0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节约接待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80.00元,下降5.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元,下降5.2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节约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8,777.42元,比上年减少18,672.21元,下降7.55%,主要原因分析办公费和差旅费支出比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29,277.83元、水费664.60元、电费2087.40元、邮电费9,600.00元、差旅费8,138.00元、公务接待费8,709.00元、劳务费1,200.00元、工会经费23315.13元、其他交通费140685.46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部门资产总额104693.34元,其中,流动资产5,423.34元,固定资产992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776.66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776.66元,固定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公积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