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601000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机关事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工作;参与县级重大公务活动、重要会议服务保障;负责县级公务活动的用车保障服务,公务用车综合保障服务平台的车辆管理、维护及司勤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努力提升公务接待水平。坚持把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作为公务接待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中始终树立“接待工作无小事、简单工作不简单”的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工作定位,主动把接待工作放到全局中去思考谋划,认真研究客情信息,周密制定接待方案,加强信息对接反应,用绣花功夫抓好细节落实,将热情细致周到得体贯穿于服务过程。积极发挥“接待也是生产力”的作用。
2.强化公务用车长效化管理。一是积极组织召开公务用车领导小组会议,及时研究公务用车报废、更新购置、编制核定等工作,确保公务用车更新购置、报废处置符合相关规定。二是抓好全县公务用车编制的管理,及时核定车辆编制,定期进行车辆编制清理,建立电子台账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加强车辆管理、加强平台驾驶员管理、有序保障公务用车需求,按照“先急后缓、先来后到、保证重点、相对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调派车辆并及时反馈派车信息,有力保障了全县公务活动用车、抢险救灾用车、疫情防控用车。
3.进一步强化办公用房管理。明确办公用房责任主体、面积标准、日常使用和管理等问题,严格执行标准,在分配、调整县级各部门办公用房,严禁超标准配备和超范围使用办公用房,加强清理核查和专项检查,确保全县各单位办公用房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无超标情况。积极开展办公用房使用管理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办公用房统计工作。
4.认真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2年选取27家公共机构作为节约型机关创建对象,及时召开全县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业务培训会,为进一步推动全县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打下良好基础,确保至次年年底,全县党政机关100%创建成节约型机关的目标如期实现。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待股、公务用车管理股、后勤服务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6辆,在编实有车辆28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2,135,610.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35,610.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267.53元,增长0.1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67.53元,增长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减少1,000元,下降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2,257,13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886,383.98元,占总支出的83.57%;项目支出370,746.83元,占总支出的16.4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22,189.51元,增长10.9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069.15元,增长1.29%;项目支出增加198,120.36元,增长114.7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占比较大,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费用为179,8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86,383.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58,815.74元,占基本支出的5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7,568.24元,占基本支出的49.1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70,746.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商品和服务支出190,946.83元,主要用于县级公务接待费和机关办公费支出;资本性支出179,8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7,130.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23,189.51元,增长10.97%,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单位人员增加,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度项目支出占比较大,购置公务用车一辆,购置费用为179,80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6,918.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日常办公及接待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045.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74,34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65,8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8,00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179,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5.6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49,863.59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5.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8,343.6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9.0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8,34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8,007.1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17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49,863.5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8,34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67%。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控制接待范围和标准,接待来宾人数和服务人数,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372,415.37元,增长48.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179,800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21,345.77元,增长19.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1,269.6元,增长48.4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公务用车较上年增加3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高;二是2022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增加;三是2022年度接待场次和人次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有车辆编制36辆,2021年末实有25辆,且车辆数量已不能满足公车平台日常使用,故购置公务用车1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8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综合保障平台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部门资产总额487,153.22元,其中,流动资产269,693.45元,固定资产213,045.7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14.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3470.3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4,990.6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667,020.00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72,923.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00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185.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8,0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135.94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71601111
姚安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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