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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组织、指导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组织路线为政治路线服务。
2.统筹、指导全县农村、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社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级各类党组织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县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组织新时期组织工作研究。
3.提出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的意见和建议;承办县委管理干部职务任免、调配、交流、安置、工资、待遇和离退休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中央、省、州驻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并对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4.研究制定全县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落实培养和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非中共党员干部;统筹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5.研究、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拟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6.统一管理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工资福利、培训等事务,研究拟订全县公务员管理配套政策和地方性政策草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对外合作交流、申诉控告等。
7.主管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县干部教育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县管干部和有关党政干部进行培训,负责干部调训;指导、协调、检查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各乡(镇)和有关单位搞好干部培训基地建设;研究、探索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的制度、措施。
8.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研究制定重要人才政策,协调推进重大人才工程,统筹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奖励等人才项目。
9.负责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调研指导、监督检查及有关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县委和州委组织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负责干部审查、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核处理工作,管理党员、县管干部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10.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机关工委所属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做好县直机关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县直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督促检查和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省州县实施意见、办法的情况。
11.宣传、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落实好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引导全县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增添正能量。
12.指导机构编制工作,归口管理县委编办。
13.完成州委组织部和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一年来,全县组织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委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推动组织工作全面过硬、全面提质。一是分领域、分形式组织做好全县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入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走深走实。二是扎实开展县乡人大、政府和县政协换届选举工作,选出的新一届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整体功能全面提升,换届工作实现绘出好蓝图、选出好干部、配出好班子、树立好导向、形成好气象“五个好”目标。三是聚焦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持续推进实施“年轻干部工程”,不断拓宽年轻干部来源渠道,加强跟踪培养、适时使用力度,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常态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四是把从严监督和激励担当贯穿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各环节,着力推动干部能上能下,干部队伍勇担当善作为蔚然成风。五是切实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五面红旗”创建成效明显,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双整百千”四级联创、“领头雁”培养、农村优秀人才回引、村级组织“大岗位制”“组团式”帮扶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五个组织化”水平不断提升,抓党建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六是通过抓实学习教育凝聚思想共识,选派党员干部下沉企业纾困解难,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发干事活力,健全组织体系强化“两个作用”发挥等举措,组织工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有力有效。七是不断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红色物业”建设加快推进,党建引领“一部手机治理通”平台全面建强,“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深入开展,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八是及时召开人才工作会议,推进实施“兴楚英才”培养等“五项工程”,大力表彰“兴楚人才奖”,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扎实推进。九是检验检测机构整合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参照管理体制机制全面理顺,大力推动老干部党建在社区“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双提升,改革创新服务发展活力全面释放。十是“树三风提四气”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组工讲堂”创新开展,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质增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一股、组织二股、组织三股、党员教育中心、干部股、干部监督股、干部教育股、人才股、公务员管理股、信息调研股、档案室、老干部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3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3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166,564.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31,064.38元,占总收入的99.61%;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5,500元,占总收入的0.3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254,516.22元,下降12.0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62,516.22元,下降12.15%;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8,000元,下降29.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州委组织部汇入工作经费较上年减少、各类专项工作经费相比上年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863,329.36元。其中:基本支出6,736,083.53元,占总支出的68.29%;项目支出3,127,245.83元,占总支出的31.71%;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74,332.24元,下降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3,395.07元,下降11.01%;项目支出增加159,062.83元,增长5.3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绩效从人均40000元降至28600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上年度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在2022年度形成支出,故项目支出较去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36,083.5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231,975.53元,占基本支出的92.5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04,108元,占基本支出的7.4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27,245.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7245.83元,包括:干部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人才工作经费、干部教育工作经费、老干部管理经费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组织部专项业务工作的开展。用于农林水支出250000元,主要是上海对口帮扶资金,主要用于组织姚安30名基层干部到北京(或浙江、福建)开展为期5天的乡村振兴基层干部能力提升交流培训。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23,126.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9%。与上年相比减少704,337.24元,下降6.6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绩效从人均40000元降至28600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674,26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县委组织部专项工作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47,165.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8%。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384,666.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保险等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主要用于上海市嘉定区对口帮扶项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367,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42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461.8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4.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963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5.7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6,9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424.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461.8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96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全年未发生大修,修理费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4,575.17元,下降24.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538.17元,下降19.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037元,下降32.5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上年度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活动;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全年未发生大修,修理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党建、干部、人才建设、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党建、干部、人才建设、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相关工作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4,108元,比上年减少33,064.69元,下降6.1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绩效从人均40000元降至28600元,人员经费支出减少;二是严格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三公经费”相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用车平台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部门资产总额6104252元,其中,流动资产1009497.5元,固定资产5049784.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97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0833.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083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9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120301111 中国共产党姚安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