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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1323 | 发布时间: 2023/9/28 15: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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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兴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节。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同时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部门预算,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措施;负责本地区小集镇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本地区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镇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镇各站所和村委会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我镇实现农业生产总值602295800元,增长15.6%;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58370000元,增长47.95%;实现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48500000元,增长27.56%;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00000元,完成财政总支出21759800元;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达382137400元,增长12.5%;实现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628.94元,增长24.5%。

1.传统产业持续巩固。全年种植粮食23800亩,实现粮食产量10592吨,确保了粮食安全。种植烤烟10700亩,圆满完成1500000公斤的收购任务,实现产值47955000元。大力推行“烟田+”模式,烟田套种萝卜5200亩、套种蚕豆2900亩、套种豌豆2700亩、套种玉米50亩,实现产值57550000元,农户增收11514400元,增长11.6%。大力推广多批次养蚕技术,全年养蚕3528张,产茧140.6吨,实现产值7753000元。全面推广“肉牛+信贷+保险”模式,购买肉牛保险178户326头,发放贷款52户3198800元,新增养殖户46户132头,肉牛存栏突破20135头,出栏达7011头,实现产值122640000元。弥兴坝子西兰花种植基地生产的绿色、无公害西兰花和水果玉米等远销马来西亚、新加坡和台湾等地,按亩均6000元计算,可实现产值21000000元以上,带动群众增加收入1500000元以上。建成有机蔬菜种植农场1000余亩(其中:保温大棚70亩),配套高效节水灌溉系统、有机肥场10亩、沼液池1000立方米及2256平方米农产品冷链加工中心。姚安自然之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弥兴农场生产的菠菜、娃娃菜、西兰花、水果玉米4个品种顺利通过有机认证,建成了云南省品质最好、规模最大、亩产值最高的有机蔬菜基地。全镇蔬菜复种面积达30324亩,实现产值106860000元。以“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建设高标准农田1300亩,维修田间道路15.7公里、供水管网6.2公里,维修养护水库11座。

2.勠力守底线、促衔接,乡村振兴加速推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350名干部继续结对帮扶1213户脱贫户和“三类对象”,认真落实“一平台三机制”,办理救助事项137件,消除风险户57户162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分配8个村产业扶贫收益资金600000元,5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收益480000元,8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0000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产业发展资金1550000元,开发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52个,扶志扶智就业培训全覆盖,脱贫人口转移就业3444人,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18044.13元,同比增长24.76%。争取资金916000元实施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76户,人民群众住房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红旗村创建取得历史性突破,弥兴村被评为“产业兴旺”红旗村,官庄村被评为“治理有效”红旗村,大村村被评为“生态宜居”红旗村,大苴村被评为“生活富裕”红旗村。乡村振兴“百千万”示范工程稳步推进。弥兴村普家自然村、大村村中村自然村评为2022年州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庄,弥兴行政村、大村行政村美丽宜居示范村和上屯行政村石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有序推进。

3.倾力惠民生、办实事,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全年财政民生支出9563700元,占财政总支出的43.95%。2022年,全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普高指标完成率达100%。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有序实施,全年共发放各类奖励扶助资金882000元。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工作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全面加强,两险参保人数达27101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28人。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投资800000元的姚安县弥兴镇支持改造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投资500000元的弥兴村日间照料中心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养老事业得到提质增效。发放低保金4704500元、特困人员供养金909000元、临时救助80000元。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658000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共设置内设机构5个,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所属单位10个,分别是:

1.弥兴镇党委

2.弥兴镇人大

3.弥兴镇政府

4.弥兴镇财政所

5.弥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弥兴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7.弥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8.弥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弥兴镇水务服务中心

10.弥兴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弥兴镇党委

2.弥兴镇人大

3.弥兴镇政府

4.弥兴镇财政所

5.弥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弥兴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7.弥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8.弥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9.弥兴镇水务服务中心

10.弥兴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收入合计29421137.9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59797.42元,占总收入的74%;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7661340.56元,占总收入的2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713537.98元,增长10.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47802.58元,下降18.5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7661340.56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时未将其他非财政拨款收入列入决算中,为保证决算数据与账目一致重新进行汇总。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支出合计26712962.51元。其中:基本支出12553416.06元,占总支出的47%;项目支出14159546.45元,占总支出的5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4437.49元,下降0.0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72183.94元,下降7.2%;项目支出增加800746.45元,增长6%;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开始的部分工程项目于2022年结束,工程拨款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53416.0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201909.48元,占基本支出的8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51506.58元,占基本支出的1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159546.4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66717.55元,较上年的312100元增加3254617.55元,增加1042%;公共安全支出2010元,上年的15000元减少12990元,减少86.6 %;科学技术支出9000元,较上年的5000元增加4000元,增加8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130元,较上年的127000元减少90870元,减少7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24736.62元,较上年的3025600元减少300863.38元,减少10%;卫生健康支出46667元,较上年的68200元减少21533元,减少31.6%;节能环保支出694949元,较上年的1288700元减少593751元,减少46%;城乡社区支出665057元,较上年的2500元增加662557元,增加26400%;农林水支出5237850.91元,较上年的8126100元减少2888249.09元,减少35.5%;住房保障支出515000元,较上年的0元增加515000元,增加10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0000元,较上年的60000元增加160000元,减少266%;其他支出400000元,较上年的320000元增加80000元,增加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21020.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上年相比减少5637779.42元,下降21.2%,主要是因为:与2021年相比2022年我镇开展项目减少,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50931.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6%。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科学技术上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452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36589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中行政运行支出317404.00元;民政管理事务中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896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323751.44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16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3492.4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8659.04元;抚恤支出1246174.62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262346.4元;伤残抚恤支出280060.00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473168.22元,其他优抚支出230600.00元;社会福利支出650182.00元,其中老年福利支出190750.00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86432.00元、养老服务支出373000.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523690.0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支出14400.00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509290.00元;临时救助支出104270.00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9500.00元;拥军优属支出9500.00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520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8%。主要是用于缴纳职工政策规定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08912.02元,事业单位医疗195517.3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4106.92元,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46667.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949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主要用于环境提升和其他费用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254795.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主要用于城建规划所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155726.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农业农村支出1747638.55元,其中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1357733.65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154.9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388750.00元;林业和草原支出1490983.40元,其中用于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机构正常运行支出662673.40元,森林资源管理支出100800.0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637510.0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90000.00元;水利支出684504.28元,其中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60000.00元,抗旱支出75000.00元,水利技术推广支出449504.82元;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232600.00元,其中农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202600.0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000.00元,生产发展支出97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199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8%。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有关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0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9972元,占总支出决算的31.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97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元,支出决算为1606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7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与2022年相比2021年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98328元,下降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79800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78000元,增长23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472元,增长7.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用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10700元,主要用于政府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1506.58元,增加267406.50元,增长25.4%,主要原因分析:日常办用品购买支出较上年增多,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资产总额49751076.45元,其中,流动资产5468539.41元,固定资产8687486.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865735元,其他资产33729315.12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267776.4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14986.9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801111






附件:姚安县弥兴镇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