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2401000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县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县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职能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拟订相关自然资源管理的规定和制度措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的实施办法,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县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工作。
(12)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13)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组织实施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是按照省、州要求,全面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及规范有序推进村庄规划;二是坚持以“长牙齿”的硬措施,从严强化耕地用途管制,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三是全面提高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能力,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县域高速“能通全通”等省州县重点工程“清零行动”;四是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处置工作;五是完成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六是全面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七是全面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和利用;八是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督察整改和执法监察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股(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国土测绘地理信息管理股)、自然资源审批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国土空间规划股(城乡规划股)、耕地保护监督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执法监督股)、矿产资源管理股(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股、矿产资源保护监督股)。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姚安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姚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3.姚安县国土规划整理中心
4.姚安县土地储备地产交易中心(姚安县矿业权交易中心)
5.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栋川自然资源所(姚安县栋川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6.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光禄自然资源所(姚安县光禄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7.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前场自然资源所(姚安县前场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8.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弥兴自然资源所(姚安县弥兴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9.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太平自然资源所(姚安县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0.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官屯自然资源所(姚安县官屯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1.姚安县自然资源局适中自然资源所(姚安县适中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2.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大河口自然资源所(姚安县大河口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13.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左门自然资源所(姚安县左门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姚安县自然资源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77,277,227.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098,900.86元,占总收入的99.7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78,326.42元,占总收入的0.23%。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0,754,409.35元,增长367.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576,082.93元,增长366.62%;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化;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化;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化;其他收入增加178,326.4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全面推进姚安县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增加了2022年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成本费、征地拆迁费及占补平衡指标流转费等项目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90,994,365.24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3,412.26元,占总支出的11.17%;项目支出80,830,952.98元,占总支出的88.8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8,671,492.29元,增长181.5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8,919.83元,下降6.35%;项目支出增加59,360,412.12元,增长276.47%;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化;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我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出现人员增减变动,基本支出减少;二是年中安排的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成本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经费、征地拆迁补偿等资金已全部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63,412.2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144,944.44元,占基本支出的89.9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18,467.82元,占基本支出的10.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姚安县自然资源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830,952.9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成本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征地拆迁补偿、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地质灾害防治及群测群防体系建立等项目的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93,703.8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81%。与上年相比增加46,670,830.89元,增长144.3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下达了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成本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经费、征地拆迁补偿等项目资金且已全部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503,6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6%。主要用于招商引资事务支出和解决差欠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债务专项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95,853.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支出和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方面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72,018.5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节能环保(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姚安县弥兴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协调经费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56,578,63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2%。主要用于职工工资、保障部门运转、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自然资源卫片执法项目、城镇建设项目用地报批成本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经费、征地拆迁补偿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第一批城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耕地占用税等方面支出;
6.住房保障(类)支出610,2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支出;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83,31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工资、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站建设、自然灾害风险普查项目等方面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70,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4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0,43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57.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0,43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元,支出决算为70,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2.1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 20,000元,我单位本年度一是迎接上级对我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矿产资源、地质灾害等方面巡查检查多,二是大力开展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等项目,需要召集镇、村等各级干部召开参与培训、评审等。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7,490元,增长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800元,增长4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0元,下降3.14%。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开展新建项目较多,出差下乡、外出执法巡查检查的频率较高,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全县自然资源管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5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培训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会、上级部门业务指导检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8,467.82元,比上年减少36,295.29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我单位进行了机构改革,出现人员增减变动,分流4人,调出单位1人、退休2人、辞职1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公务费、接待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临聘人员劳务费、公务员车改补贴等方面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23,028,265.16元,其中,流动资产16,048,458.75元,固定资产4,319,879.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327,282.98元,无形资产1,332,643.9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6,161,474.8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6,870,498.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是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532401111
姚安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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