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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林业、草原及其生态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地方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组织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和组织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公园,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和天然林保护工作。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措施,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计财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宣传、信息、人事、机构编制、安全、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综治维稳等工作。研究提出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州、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2.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国有(集体)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承担姚安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退耕(牧)还林还草工作。
3.森林资源和草原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承担森林和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承担林地和草原有关管理,组织编制林地和草原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原保护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各乡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相关业务开展。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及生态补偿有关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防火有关工作。承担普法、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的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治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负责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涉及行政审批的信息公开等工作。组织拟订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流程、审核标准和规则。承担林业和草原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调查与评估工作,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5.科技与产业发展股。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业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和农村林业草原科普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指导林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和加工,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6.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办公室。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集体)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
7.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8.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严把营造林苗木质量关。加强对造林种苗质量的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林木种苗招投标制度、种子标签制度、质量检疫检验制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做到造林用种的种源清楚,品种真实可靠,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确保全县造林苗木安全。
2.持续开展好营林绿化和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实施好省、州各级下达的各项营造林项目任务和森林抚育任务,持续开展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四旁”植树活动,扎实推进落生态保护修复,切实增加森林面积和提高森林覆盖率。
3.切实加强森林资源管护。一是加大对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定不移地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和森林生态资源安全。二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积极落实预防措施,提高预警监测水平,健全完善应急体系,增强火灾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危害监测预警、检疫预灾、防治减灾和应急体系建设,有效防止病虫害的传播。四是继续做好森林草原资源监测,实时掌握我县林地面积、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保护率、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及湿地变化情况,为各级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干部离任自然资产审计和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供准确数据。五是做好项目征收占用林地管理工作,加强和规范林地征收占用的审核审批,服务好建设项目的推进,继续做好滇中引水二期、南姚高速、姚安光伏新能源发电等重大项目使用林地的服务工作,并做好项目征收占用林地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六是严格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私挖乱采野生植物、猎捕野生动物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确保姚安县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有效巩固造林绿化、保护森林资源长足发展,加快推进“美丽姚安”建设进程。七是持续开展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
4.继续发展好林业产业。继续加大核桃等特色经济林的发展力度,抓好核桃等经济林集约化种植管理和经营;积极推广野生食用菌封山保育、科学采集等技术措施,大力发展林药、林菜等种植和林下养殖为主的林下经济产业;推进林木种苗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积极做好林业产业项目申报工作,为产业发展争取更多的投资。提高林业产业科技含量,推进产业和产品转型升级,不断提高林产品的经济效益。
5.抓好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的推进工作。一是按照县城总体规划,结合园林县城、美丽县城总规认真编制姚安县森林县城总体规划,并按规划分批实施,成熟一个项目实施一个项目。二是加快项目储备和设计工作,按照提前谋划、缓急划分、突出重点、分期建设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实施方案》,加快洋派水库湿地公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将光禄森林小镇、地索、龙岗、蛉丰、大龙口、草海彞村等乡村绿化项目作为项目中绿化建设的重点,通过借助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使姚安县的城市品位达到整体提升的目的。三是进一步加强完善项目可性研究报告中的性研究要素,使我县借力云南省姚安县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PPP项目而开展的省级森林县城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创建、美丽县城创建工作中的湿地公园建设项目、国土绿化等项目涉及绿化建设部分的各个硬性指标达标,全力推进全县所有涉绿项目稳步开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49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12辆,实有车辆1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394.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94.7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924.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240.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394.7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94.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94.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 924.2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5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增加了项目支出预算240.3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394.7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9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4.4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2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3年有人员变动,行政人员22人,事业人员43人,变动情况:朱文华调出,周伦、郭永光、罗华、李永昌、杨宏、李德祥调入,曾凤美、朱仁酌、孙富强、苏铝新招录;项目支出240.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40.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2022年项目支出未纳入县级预算,2023年项目支出纳入县级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27.9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
2.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2.8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1.86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2.4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8.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9.2130201.行政运行374.7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伤保险)。
10.2130204.事业机构465.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工伤保险)。
11.2130205.森林资源培育100万元,主要用于植被恢复造林及相关支出。
12.2130207.森林资源管理10万元,主要用于林长制工作相关支出。
13.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19.3万元,主要用于县乡两级扑火专业队建设相关支出。
14.2130803.农业保险保费补贴11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保费相关支出。
15.2210201.住房公积金75.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基本支出1154.48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276.47万元,30102.津贴补贴132.56万元,30103.奖金79.53万元,30107.绩效工资254.1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1.4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1.16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1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4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75.92万元,30228.工会经费10.23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30211.差旅费6.38万元,30201.办公费6.4万元,30207.邮电费2.1万元,30205.水费0.72万元,30206.电费1.4万元,手续费0.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22.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9万元,30302.退休费27.57万元,30305.生活补助1.86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2.88万元。
项目支出240.3万元。其中:30226.劳务费99.3万元,30201.办公费130万元,31204.费用补贴11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 与中央配套事项项目批复中未明确。
(二)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项目批复中未明确。
(三) 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项目批复中未明确。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53.5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20次,共计接待1240人次。与上年比较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6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1.4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1.4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
增加原因是:2023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2辆,比2022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增加5辆,按照每辆3万元列入县级预算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较上年增加15万元,增长71.43%。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姚安县2023年县级森林防火专项资金。
按照《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管理责任状》之规定,县级森林消防专业队不少于60人的养队标准。姚安县森林火森林消防专业队队于12月1日开始养队,于次年6月30日结束。配套资金20万元用于60名扑火队员日常生活保障,为扑火队员购买相关保险服务,为扑火队员发放各种补助金津贴。12月1日至次年6月保障县级专业队正常运转,有效扑救森林草原火灾。在森林草原防火期内,通过县级专业队日常备勤及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扑救,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我县193万亩林区生态安全。
(二)姚安县2023年森林植被恢复费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云南省林地管理办法;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调查〔2022〕341号);林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2年森督查工作方案和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资源〔2022〕2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林草湿数据与第三资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和国家级公益林优化工作的通知》(林资发〔2021〕53号);云南省统筹开展2021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暨森林资源监测等六项工作的工作方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2021年森林督查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方案及相关操作细则的通知》(云林资源〔2021〕16号);林草湿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工作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八条、《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各年度林草重点任务预安排计划的通知》等的规定,项目永久征收占用林地需实施异地造林,面积不少于被征收占用林地面积的原则,各年度项目征占用须于次年完成不少于被征占用林地面积的异地造林任务。2022年起我县各年度将全面完成森林督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监测、云南省森林资源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林草湿地数据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对接融合、国家级公益林优化、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2021-2035)和草原监测(简称“十二项工作”)。2021年,我县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面积367亩,州级下达我县2021年因项目征收占用2022年需实施异地造林367亩的任务,现已完成项目规划及造林任务;2022年,我县项目建设征占用林地面积2337亩,州级下达我县2022年因项目征收占用2023年需实施异地造林2337亩的任务。
项目实施计划:计划于2023年1月起开展动态数据收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方案制度等准备工作,5月起正式开展图斑核实及监测调查工作,全部“十二项”工作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调查及成果编制工作,并按时上报省级进行审查,直至成果数据通过省级审查。2021年因项目征收占用2022年需实施异地造林367亩的任务,已于2022年5月开展地块规划,6月进行预整地,7-9月完成造林任务;2022年因项目征收占用2023年需实施异地造林2300亩,计划2023年3月开展地块规划,5月进行预整地,7-9月完成造林任务,11月进行造林验收。
项目实施成效:截至当前,已全面完成2022年国家下发的464个森林督查图斑的核查工作,并对涉及存在违法的6个图斑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按质、按时、按量完成了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国家级公益林监测、省级公益林监测、湿地资源监测、全国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国家级公益林优化等8项监测调查工作,以上完成的8项工作成果数据已通过省级审查;森林资源出数调查等4项工作正有序开展,2023年“十二项”工作处于准备阶段。现已完成2021年项目征收占用2022年实施异地造林367亩任务。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财政“三保”】简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项目的支出;其他必要支出包括必要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2.13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59万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比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34.4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46%,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042.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6.59万元,固定资产585.7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70.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3.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姚安县林业和草原局 G
2023年3月1日 G
监督索引号532325004327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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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姚安县林草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县级专业队)
附件3 姚安县林草局2023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森林植被恢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