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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来源: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访问量:3742 | 发布时间: 2023/3/1 11: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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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第一部分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涉及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和日常管理服务等事项审批、批准、备案等工作并监督管理;承担上级部门下放和委托的有关审批工作;依法查处各类无照及涉及本部门行政许可的无证经营行为。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65、12331电话和网络申诉举报处理工作,保护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5、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和股权出质登记;依法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户外广告进行审批。

7、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负责中国驰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和知名商标的组织申报;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8、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组织实施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服务;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9、负责全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发展战略、名牌发展战略及有关政策,推进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企业质量档案;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兴县工作,组织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10、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承担产(商)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产(商)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管理计量器具,负责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组织机构代码证管理工作和条码监督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认证认可工作,对依法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

14、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15、承担好似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16、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的科技发展工作。

17、负责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制定全县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规范管理;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和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

18、贯彻国家处方药、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和中药材种植、医疗机构制剂、药物非临床研究、药物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抽验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中药材集贸市场;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戒毒药品、放射性药品及特种药品、医疗器械。承担辖区内视频药品稽查、技术抽验、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与药物滥用监测及药物依赖防治康复等工作。

19、负责保健食品与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实施保健食品标准、技术规范与化妆品卫生标准、技术规范;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性评价。

20、负责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对执业药师(含执业中药师)、药师协理的注册和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实施食品药品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开展对辖区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实施全县医药行业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州医药产业政策。

21、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履行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职责。

22、承办姚安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不定规格),包括:法规股、注册登记审批股、综合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质量管理股、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食品保健化妆品安全监管股、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股;1个直属机构(副科级),即:行政执法大队。所属单位9个(副科级),分别是:

1、栋川市场监督管理所;

2、光禄市场监督管理所;

3、弥兴市场监督管理所;

4、前场市场监督管理所;

5、太平市场监督管理所;

6、官屯市场监督管理所;

7、大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8、左门市场监督管理所;

9、适中市场监督管理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业务部门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队伍素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营造内和外顺的和谐工作环境,确保全方位工作目标争先进位。

1、抓实市场主体的培育工作。积极推动市场主体发展,深入市场主体指导、解决发展中的困难,督促市场主体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安全有序发展。

2、以营造和谐稳定的市场秩序为重点,突出商品质量监管,组织开展元旦、春节等节日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假冒伪劣等各种违法经营行为,切实净化市场环境。

3、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重点,加大消费维权能力,把维权工作覆盖到最基层,充分发挥“一会两站”作用,引导经营者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

4、加快建立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领域全方位监管,进一步提高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水平,加强食品抽检工作,督促食品经营户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制度,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全面完成餐饮服务环节风险分级评定,实施信用等级监管,使监管更具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

5、加强药品及医疗器械日常检查和农村偏远地区药品市场监管,开展各种专项整治,确保用药安全。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的GSP跟踪检查力度,推进药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强化药品抽验工作。

6、全力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针对全县各类特种设备数量众多,专业技术力量和监管力量较为紧缺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和手段,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加强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

7、强化质量监督管理和认证监管工作。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继续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促进消费品质量提升,开展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查,虚假违法广告及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虚假互联网广告整治、虚假互联网金融广告整治等重点工作,维护市场秩序,净化市场环境,保障姚安经济发展。

8、加大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力度。开展打击传销行为,继续巩固落实好创建无传销城市创建后的各项制度、措施,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打击传销及创建无传销城市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开展无传销村、社区创建后的巩固工作,进一步健全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全县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社会环境。以查处“两烟”案件和走私进口冷冻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走私贩私,查处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或者持证经营走私卷烟、假冒卷烟行为。打击走私进口冻品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规范辖区内冻品市场经济秩序。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9、强化市场经营秩序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大对商业贿赂等案件查处力度,积极开展反不正当竞争行动,规范市场环境和交易行为;大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广告欺诈行为,以网络广告为突破口,拓展广告监管新领域;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努力培育和扶持企业申报名牌;提高合同监管的执法能力和办案水平。

10、大力推进质量强县战略。以培育“名企、名牌、名标”为抓手,推动“姚安制造”向“姚安创造”转变,大力推进商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争创云南名牌,引导、鼓励企业申请商标注册。加强质量品牌宣传力度,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工勤人员编制5人,事业编制11人。在职实有56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5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51.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51.1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2年的1233.86万元对比增加17.3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未随同年初预算下达,2023年度项目资金随同年初预算下达;二是减除项目资金后,我单位的收入预算较上年度还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51.1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51.1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51.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22年的1233.86万元对比增加17.33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未随同年初预算下达,2023年度项目资金随同年初预算下达;二是减除项目资金后,我单位的收入预算较上年度还有一定程度的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51.1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51.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19万元,与2022年的 1233.86万元对比减少7.67万元,减少0.62%,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较2022年减少2人,工资等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5.00万元,与2022年项目支出0万元对比,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项目资金未随同年初预算下达,2023年度项目资金随同年初预算下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及相关运转和事业发展类支出,具体是:

12013801行政运行:855.2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工伤保险等)。

22013805市场秩序执法:2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及质量强县产品抽检购买样品及检验工作经费。

32013850事业运行:17.7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工伤保险等)。

4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2.1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14万元,主要用于退休时编制属性为事业人员的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9.6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2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82080801死亡抚恤:1.9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支出。

9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3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和工伤保险支出。

132210201住房公积金:8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项目4个,采购金额18.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7.50万元,较2022年的28.5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3.5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较2022年的10.00万元减少1.00万元,下降1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90次,共计接待1100人次。

减少的原因: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根据总结前三年的具体接待事项进行梳理,进一步将2022年度的预算的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0次,接待1250人次,减少到2023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90次,接待1100人次,分别下降10.00%、12.00%。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50万元,较2022年的18.50增加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0万元,较2022年的18.5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022年度相比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共有重点项目预算一项,即: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主要用于省、州对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和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进行抽样及检测目标以及民生产品计量、质量抽检经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财政“三保”】简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项目的支出;其他必要支出包括必要的基本建设支出以及其他社会事业发展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4.96万元,与2022年的108.70万元对比减少3.74万元,下降3.44%,主要原因是我局2023年在职人员较2022年减少2人(1人在职转退休,1人因病死亡),按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及公用经费减少所致。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40.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09万元,固定资产991.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2021年的1094.23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3.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34.6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301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4.6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

 

第二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公开

一、项目名称

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及民生产品计量、质量安全监督监测购买样品及检验经费。

二、立项依据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姚安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

三、项目实施单位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姚安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主要用于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对县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责任书》要求,每年我局必须完成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抽样送检批次及检验费和2019年5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进行抽样及检测目标以及民生产品质量抽检经费。

六、资金安排情况

资金安排25.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项目实施计划为三年。

八、项目实施成效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2016年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姚安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15〕33号)、<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能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姚政办通〔2015〕59号)文件要求,由原姚安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姚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姚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姚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合并成立,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或委托的行政审批职能和日常监管工作。通过三年的项目实施基本达到:1、重大食品、药品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故为零;2、群体性食品、药品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事件为零;3、民生产品计量、质量大幅提升;4、群众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及食品生产流通环节、餐饮、保健食食品、化妆品和民生产品计量、质量的消费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附件: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表


姚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28日                         


监督索引号53232501371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