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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 | 访问量:3842 | 发布时间: 2022/10/25 14: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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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主要职能是紧紧围绕县委“着力打造休闲观光农业之乡,建设生态宜居荷城和光禄产业新城,建设全省生态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新型能源产业基地、肉牛生产基地,积极构建以高原特色现代农业、绿色食品加工业、文化旅游业、新型能源产业为主导的产业体系,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闯出一条具有姚安特色的跨越式发展路子”的目标思路,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理顺职责关系,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基层政府功能,推动治理重心下移,为把“太平建设成为区位优势明显、经济特色显著、社会和谐进步、民族团结和睦、群众生活富裕、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色经济强镇”提供强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及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认真落实各项考核工作任务,在全乡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稳步发展,粮食生产自给有余,烤烟支柱产业得到巩固和提升,蚕桑、核桃以及花椒产业向规模化迈进,畜牧业稳步发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稳步推进,乡镇企业和个私经济发展较快,林业,水土保持工作稳步推进。经济持续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固定资产投资工作稳步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发展后劲得到夯实,整村推进扶贫工作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长足发展。财政运行平稳,各项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人大;2.政府;3.党委;4.财政所;5.农业农村服务中心;6.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7.水务服务中心;8.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9.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10.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收入合计2,09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7.95万元,占总收入的83.96%;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35.73万元,占总收入的16.04%。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2.2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项目资金相应增加,社会保险费用标准较去年有所提高,因此较上年的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支出合计2,17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6.64万元,占总支出的51.72%;项目支出1,051.80万元,占总支出的48.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38.29万元,主要原因本年项目资金相应增加,支出也较上年相比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6.6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90.2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在今年支出,以及人员的社保费用提高标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10.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32%。公用经费人均1.91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51.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48.01万元,主要原因是太平镇今年开始了乡村振兴项目,涉及的项目增多。具体项目开支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66万元,较上年增加6.68万元,增长5.86%,如太平镇老街村委会文化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太阳能路灯配套项目支出10.00万元,新建太阳能路灯25盏,解决老街村委会小学师生冬春季上学照明不足,老街村委会文化村、刘家自然村1448人早晚出行的难题,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三角店、老街村委会刘家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10.00万,建成太平镇白石地村委会三角店、老街村委会刘家组文化活动室,有效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活动室“文化乐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的服务功能;公共安全支出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26万元,增加365%,用于综合治理专项事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排查矛盾纠纷,解决群众困难,打击黑恶势力;科学技术支出1.24万元,较上年减少0.16万元,减少11.39%,主要用于普及科学技术及知识,增加农民群众科学素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6.46万元,与上年增加11.20万元,增加73.35%,如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支出4.00万元,彩票公益金项目支出10.00万元等,建设公益设施,加大图书馆、文化馆免费开放力度,帮助群众提升文化素养,丰富文化生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6万元,较上年增加14.59万元,增加7.48%,其中183.32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金、水利建设伤残和企业回乡民工生活补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高龄老人长寿补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临时救助等支出,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帮助困难群众维持生活稳定;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较上年减少0.46万元,减少9.30%,其中4.39万元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减轻群众看病压力,有效降低群众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节能环保支出181.00万元,较上年增加100.54万元,增加125%,其中170.74万元用于退耕还林、林业生态保护、林业生态保护以及护林员补助等支出,有效提高群众保护环境意识,增加群众保护环境积极性;城乡社区支出7.5万元,较上年减少23.99万元,减少76.17%,该支出全部用于太平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养护,保障农村污水及时处理,改善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农林水支出422.44万元,较上年减少70.13万元,减少14.24%,其中327.77万元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如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以及扶贫等支出,增加农民群众保护环境的积极性,维持稳定贫困户生活水平;交通运输支出10.75万元,较上年增加6.92万元,增加181%,该支出全部用于公路养护及公路沿线广告类设施清理,保证农村道路畅通安全,保障群众交通出行便利;住房保障支出35.74万元,较上年减少21.96万元,减少38.06%,该支出全部用于农村危房改造,确保群众住房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完整;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34万元,较上年增加23.52万元,增加345%,其中30.06万元用于土地管理员补助、自然灾害防治及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降低群众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补偿群众在自然灾害中的损失。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1.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9%。与上年对比增加74.1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的项目增多,项目资金下达较去年有所增加,因此支出也相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0.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8%。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综合治理维稳与扫黑除恶的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7%。主要用于科普项目的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公共文化体育与传媒和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项目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保险缴费、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社会保险缴费和疫情防控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8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补助、生态保护恢复补助和选聘贫困人口补助的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9.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主要用于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433.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2%。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的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涉及农林水项目建设、开展烤烟工作的各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自然灾害救灾(抗旱)补助资金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8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2.85万元,下降20.5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一致,增减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50万元,下降29.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35万元,下降6.5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精简节约的工作要求,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以及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因此“三公”经费较上年有较大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占54.60%;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占45.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2021年没有出国(境)支出情况发生。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本单位2021年没有购置车辆情况发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我单位工作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太平镇开展日常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本单位2021年没有国(境)外接待费情况发生。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0.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6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1年人员有所增加,办公经费随人员变动而相应增加,因此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购买等商品服务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太平镇资产总额1511.6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81.77万元,固定资产1029.8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7.9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92.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511.60

481.77

1029.83

735.25

36.60

 

170.07

 

 

87.9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没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二十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0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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