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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弥兴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节。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同时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部门预算,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落实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措施;负责本地区小集镇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本地区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本地区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镇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镇各站所和村委会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有效衔接乡村振兴。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十八项”巩固拓展工程。重新选派6名驻村第一书记和18名驻村工作队员,调整360名干部继续结对帮扶1217户脱贫户和“三类人员”,认真落实“一平台三机制”,通过“政府救助”平台办理救助事项25件,消除风险户38户121人,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投入产业帮扶资金1789.2万元,实现“双绑”利益联结产业帮扶全覆盖。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分配8个行政村产业扶贫资金66万元,5座光伏扶贫电站实现收益46万元,8个行政村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超过10万元。发放扶贫小额信贷产业发展资金1289.2万元,开发脱贫人口公益性岗位52个,扶志扶智就业培训全覆盖,脱贫人口转移就业3007人,脱贫户人均纯收入达14463.64元,同比增长13.18%。乡村振兴“个十百”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启动了弥兴行政村、大苴行政村乡村振兴精品示范村和上屯行政村石官自然村美丽村庄建设,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聚焦农业转型升级,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全镇大春种植粮经作物21200亩,实现粮食产量9983吨,确保了粮食安全。在巩固好“烤烟、蚕桑”等传统产业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有机、绿色、无公害蔬菜产业。全年共种植烤烟10400亩,圆满完成140万公斤的收购任务,实现产值4200万元,探索烟田套种晚秋豌豆、蚕豆新模式,套种面积达2850亩,实现产值1850万元。大力推广多批次养蚕技术,全年养蚕3528张,产茧140.6吨,实现产值775.3万元。肉牛存栏突破14563头、出栏6051头,实现产值10585万元。全镇蔬菜种植面积达17940亩,实现产值6322.53万元。弥兴坝子西兰花种植基地生产的绿色、无公害西兰花和水果玉米等远销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地,按亩均6000元计算,可实现产值2100万元以上;基地年累计用工2500余人,带动群众增加收入150万元以上。有机蔬菜小镇建设成效初显。目前已建成有机蔬菜种植农场800余亩,配套高效节水灌溉系统、有机肥场10亩、沼液池1000立方米及2256平方米农产品冷链加工中心,投资500万元的蔬菜大棚建设项目正在全力推进。全年种植菠菜、娃娃菜、西兰花、水果玉米等品种,日均生产有机蔬菜达5吨左右,实现年产值近1亿元。日均吸收务工人员达80人以上,实现月人均工资收入3500元以上,全年共增加群众收入310万元以上。姚安自然之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弥兴农场生产的菠菜、娃娃菜、西兰花、水果玉米4个品种顺利通过有机认证,有机蔬菜成为弥兴又一张靓丽的名片。
3.坚持建管并重结合,镇村品质不断提升。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工作要求和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现场会议精神,突出“垃圾、污水、厕所”三大革命,大力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七改三清”行动和“三清两改一提升”等专项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采取挂村领导包村、镇村干部包组、村组干部包户的人居环境督促引导方式,在101个自然村156个村民小组发动12000余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280余次,共清理垃圾死角350余处,清理陈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000余立方米。投资35万元引进第三方对集镇和6个村委会的生产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投资96.96万元聘用101名保洁员对所有自然村开展定期保洁。坚持以治“污”为重点,加大村内排水、重点沟渠设施清淤除障力度,开展弥兴集镇、大苴村、上屯村、大村村氧化塘维修维护,组织河(湖)长、镇村干部和群众共500余人参与清河行动80余次。建立健全了镇考村、村考组、组考户和“红黑榜”农村人居环境考评机制,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得到进一步转变。
4.强化项目投资支撑,发展基础不断夯实。按照保投产、抓续建、促开工的原则,强化项目要素保障,狠抓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和投资完成率,全力推进项目建设。2021年,共实施项目14件,分别为投资3905万元的胡家山水库除险加固项目、投资2380万元的弥兴坝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投资1029.21万元的大苴和红梅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投资1200万元的集镇污水管网建设项目、投资20万元的大苴村古溪地新田箐小坝塘除险加固项目、投资55万元的2021年弥兴镇弥兴村人居环境提升改造项目、投资49.19万元的楚雄段万家隧洞出口施工影响姚安县弥兴镇迤罗村饮用水源替代供水工程和投资31.91万元的楚雄段万家隧洞出口施工影响姚安县弥兴镇打磨冲村饮用水源替代供水工程、投资6万元的官庄村官庄闸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投资8万元的弥兴村下屯七、八组新(改扩)建文化活动室项目、投资10万元的弥兴镇2021年度人畜饮水补短板建设项目、投资16万元的弥兴镇2021年小二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投资500万元的弥兴镇有机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和投资600万元的姚安县2021年度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30户以上)通硬化路建设项目(大小线、小苴杨保德冲线和朱街菜冲线)。目前已完工9件,正在建设5件。投资25亿元的滇中引水工程姚安段和投资6.8亿元的13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5.树牢生态优先理念,绿色发展深入人心。完成中央、省、州督察交办问题整改3件,完成率达100%。开展了排沙河水源地保护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检测,全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以上。深入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采购补贴有机肥1502.48吨,回收利用农作物秸秆400吨,回收农药瓶袋、农膜18000亩。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400亩,完成绿化造林600亩,立案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3件,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率达100%。
6.突出共建共治共享,民生福祉不断改善。全年财政民生支出810.77万元,占财政总支出的58.16%。2021年,全镇小学、初中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100%,普高指标完成率达105%。计划生育奖励政策有序实施,全年共发放各类奖励扶助资金38.81万元。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分级诊疗等工作有序推进。严格落实精准防控常态化差异化工作要求,全方位推广应用“健康码”,完成疫苗接种25579人次,实现新冠肺炎病例“零确诊”。不断加大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和保护力度,完成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得到有效保障。社会保障全面加强,两险参保人数达18857人,参保覆盖面不断扩大。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713人,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579人。农民工工资清欠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弥兴敬老院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完工,供养床位达40张,养老事业得到提质增效。发放低保金465.16万元、特困人员供养金16.06万元、临时救助5.73万元。殡葬改革实现全覆盖,镇级公墓2期和大苴、小苴、红梅3座村级公益性公墓完工并投入使用。扫黑除恶、“雪亮工程”建设、平安乡村创建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退役军人、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政务公开、人民武装、信访、民族宗教、保密、禁毒防艾、工青妇、工商联、人防、统计、金融、科技科协、气象、老龄等工作全面加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1、弥兴镇党委;2、弥兴镇人大;3、弥兴镇政府;4、弥兴镇财政所;5、弥兴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6、弥兴镇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7、弥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8、弥兴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9弥兴镇水务服务中心;10、弥兴镇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2670.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70.7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收入合计比2020年度收入增加143.75万元,增加了5.6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镇项目增加,财政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268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2.86万元,占总支出的50.32%;项目支出1335.88万元,占总支出的49.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度支出比2020年度支出增加131.30万元,增加5.13%。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我扶贫项目增多,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2.86万元。与上年对比,日常支出增加57.00万元,增加了4.40%。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6.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2%。
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21年新增了1名公务员,基本支出较上年增加,人员经费增加7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35.88万元。与上年对比,2020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61.5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74.31万元,增加5.8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21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中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21万元,较上年的36.30万元减少5.09万元,减少14.02%;公共安全支出1.5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科学技术支出0.5万元,较上年的1.35万元减少0.85万元,减少62.9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7万元,较上年的5.00万元增加7.70万元,增加154.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56万元,较上年的326.70万元减少24.14万元,减少7.98%;卫生健康支出6.82万元,较上年的5.00万元增加1.82万元,增加36.47%;节能环保支出128.87万元,较上年的137.64万元减少8.77万元,减少6.37%;城乡社区支出0.25万元,较上年增加100%;农林水支出812.61万元,较上年的666.85万元增加145.76万元,增加21.86%;住房保障支出0万元,较上年的43.2万元减少43.2万元,减少100.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86万元,较上年增加100.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0万元,较上年的10.00万元减少4.00万元,减少40.00%;其他支出32.00万元,较上年的28.04万元增加3.96万元,增加14.13%。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1年优抚对象第一批生活补助资金支出99.00万元,按时足额发放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资金支出68.91万元,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补贴,建立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长效机制;2021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补助资金支出52.38万元,只要用于持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新建、改扩建、利用闲置资源改造、提质改造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任务;2021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项目支出114.87万元,主要用于兑现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第三次补助资金、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第二次补助资金,增加了退耕户收入,改善了生态环境;完成聘请中央财政生态护林员38人,管护森林资源,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稳定增收;2021年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支出14.00万元,聘请了省级财政生态护林员14人,管护森林资源,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了稳定增收;2021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项目支出67.35万元,聘请护林员38人,完成了省级公益林保护,提高了森林质量,增强了森林生态功能;2021年第一批中央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项目支出3.10万元,确保供水安全和解决乡村群众因旱饮水困难,降低了干旱给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5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7.82万元对比支出增加358.06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我镇项目增加,财政项目资金支出较上年大幅度增加,2021年滇中引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7.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03%。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党委、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民宗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主要用于政府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及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科学技术(类)支出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科学技术上的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0.8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文化站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项目上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5.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92%。主要用于社保所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及社会福利、临时救助、残疾人事业抚恤等项目上的补助救助资金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支出71.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0%。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单位医疗保险和个人医疗补助的支出;
7.节能环保(类)支出128.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5%。主要用于环境提升和其他费用的支出;
8.城乡社区(类)支出26.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主要用于城建规划所的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9.农林水(类)支出105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和全镇在农林水项目上的各项支出;
10.住房保障(类)支出61.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2%。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主要用于受灾地区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有关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34.98万元,支出决算为25.90万元,完成预算的74.0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29.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7.98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总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的70.88%;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93.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通过公车改革精简节约,有所下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17.90万元,增长223.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95万元,增长543.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5万元,下降1.0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因2021年公务需要弥兴镇人民政府新购公务用车一辆,使用公务用车购置费17.98万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5万元,占82.05%;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占17.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2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购置车辆1辆。因为公务需要,原有一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过久,已无法使用,作报废处置后新购入一辆红旗轿车作为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政府公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6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镇检查工作、调研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41万元,与上年对比,弥兴镇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1万元,减少7.80万元,减少6.89%,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因为2021年厉行节约,日常办用品购买支出较上年减少,办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弥兴镇部门资产总额4048.3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1.77万元,固定资产517.2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6.57万元,其他资产2632.7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915.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385.98万元,固定资产减少331.23万元,其他资产增加产2632.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8.9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5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4048.33 |
711.77 |
517.25 |
392.07 |
51.59 |
0.00 |
73.59 |
0.00 |
0.00 |
186.57 |
2632.74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4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7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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