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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姚安县适中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2620 | 发布时间: 2022/10/19 16: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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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级。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同时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编制本地区的财政财务收支计划,报县人大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并组织实施;负责调整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落实当地群众增收致富的措施;负责本地区小集镇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本地区社会保障和各项社会事务工作;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带领全乡人民群众勤劳致富;负责全乡的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全乡各中心(站所)和村委会工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持续抓好脱贫攻坚收官工作,积极谋划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组织开展对摘帽村、脱贫户进行“回头看”活动,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贫困村摘帽后,继续抓好脱贫工作,努力实现已脱贫户的稳定脱贫,做到摘帽不摘责任;继续执行脱贫攻坚政策,做到摘帽不摘政策;扶贫工作队及扶贫专干继续开展工作,做到摘帽不摘帮扶;把防止返贫放在重要位置,做到摘帽不摘监管。结合“十四五”规划,积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二是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2021年,适中乡进一步做大做强果蔬、畜牧、烟草、粮食四大支柱产业,进一步夯实“三农”基础,鼓励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加快产业化转型升级步伐,拉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特色养殖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此外,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化、多渠道销售模式,在“一村一品”基础上建立一批优质名、特、新产业基地,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路径,将蜂蜜、魔芋、软籽石榴、葡萄等一批农副产品通过品牌包装进入市场,拓展超市直销、微信订购、淘宝等销售渠道。同时,加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步伐,改善基础设施,增加旱涝保收面积。

三是打造城乡共融新面貌。大力建设长田新村特色集镇,通过路面改造、交通优化、绿化升级、公共设施完善,全方位提升乡域环境品质。完善交通网络,全力协助推进实施“四好农村路”三年攻坚行动,推进村间道路、村内道路硬化,加快在建路段的改造升级,提升辖区交通水平。大力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机制,实现村庄保洁覆盖面和行政村垃圾处理率100%目标。落实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保洁员日常培训与管理,做实村庄清洁工作。大力提升生态环境,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快建设并规范运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巩固“五清”专项行动成效,落实河道“四乱”整改,抓好河塘基础整治,打造碧水清流的生态廊道。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推进所有自然村按实际需求完成农村公厕新建、改造任务,做好厕所粪污与村庄污水收集管道的衔接,确保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

四是谱写民生保障新篇章。不断加强社会保障,对标“两不愁三保障”目标,持续巩固精准扶贫成效,建立防止返贫的监测和帮扶机制,完善“资产受益+扶贫”长效扶贫方案。落实社会救济扶贫政策,保障低保、特困供养、残疾人和孤儿基本生活,兜牢民生底线。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2021年城乡社保参保率达98%以上,实现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积极举办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全乡就业率。持续优化公共服务,结合“互联网+”改革建设工作,加快服务窗口业务 “一窗通办”模式综合改革。优化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丰富服务内容,拓展便民利民功能。推动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完善乡文体活动中心和基层文化站的场室配套,积极组织开展文体活动。深入推进平安适中和法治适中建设,加大平安建设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管理基层自治事务,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氛围,加强“党建+N”全乡网格建设,推进城乡社会综合网格化服务管理。持续开展全民禁毒、反走私、反邪教和反诈骗工作,紧紧围绕“六清”行动目标,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确保专项斗争实现预期目标。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森林防火责任制,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五是展现履职尽责新作为。加快职能转变,深化乡镇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深化依法行政,全面推进依法治乡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加强对投资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扶贫领域的监督,严格规范项目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从严监督村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自觉接受纪委的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确保政府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廉政建设,持续深入建设廉洁政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推动机关干部服务群众再深入,在解难题、办实事、暖民心中赢得群众支持,及时查处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提升政府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分别是党委、人大、政府;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为适中乡财政所;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财政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事业人员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其中现正常使用车辆3辆,实车已报废1辆,但因为该车购置年份已久,部分票据、手续缺失,在现有政策条件下暂时无法通过资产管理系统正常报废,导致做年终决算时在编实有车辆数大于核定车辆编制数,特此说明。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度收入合计1,596.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5.44万元,占总收入的92.4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0.83万元,占总收入的7.57%。与上年相比减少1,321.26万元,减幅45.29%,主要原因一方面是2020年项目建设虽然数量不多,但是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较大,如:适中乡三木、适中村青花椒产业发展项目350.00万元,适中村委会小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100.00万元,适中乡月明、菖河村组公路硬化项目529.88万元等,而2021年度项目建设总投入金额仅为115.00万元,较上年减少较多;另一方面是因为2020年有退耕还林项目,资金拨入数额较大,而2021年没有新增的退耕还林项目,导致林业和草原方面资金拨入数额较上年度减少较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度支出合计1,775.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33万元,占总支出的56.06%;项目支出780.22万元,占总支出的43.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180.11万元,减幅39.93%,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单位有新公务用车购入,且投入建设项目较多、金额较大,并形成有效支出,而本年度项目建设投入金额较上年度大幅减少,导致本年度支出数较上年度减少较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5.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74万元,增幅5.6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有在职人员较上年度增加2人,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公用经费等随之增加,导致基本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04.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7%。本单位年末实有在职人员63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5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0.2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2.85万元,减幅61.2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投入建设项目均在当年形成有效支出,未结转到本年度,且本年度项目建设数量、投资金额均较上年减少较多,导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较为明显。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7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协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商贸事务、组织事务等方面支出。明细如下:

(1)人大事务支出10.13万元。其中:县乡人大换届经费支出1.00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支出9.13万元;

(2)政协事务支出0.29万元。其中:政协委员活动补助支出0.29万元;

(3)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22万元。其中:爱心慈善超市运营支出5.00万元,小集镇管理经费支出9.2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6.36万元,严重精神患者管控补助支出0.12万元,土地管理员补助支出0.39万元,脱贫攻坚普查经费支出1.18万元,妇联工作经费支出0.37万元,审计工作经费支出1.00万元,宣传工作经费支出1.50万元,“以案定补”支出0.33万元,总体规划编制评审经费支出2.90万元,基层供销社补助支出3.87万元;

(4)统计信息事务支出3.51万元。其中:人口普查工作经费支出3.51万元;

(5)财政事务支出26.54万元。其中:会计委托代理服务经费支出1.50万元,支农政策保障落实经费支出3.00万元,支农政策培训工作经费支出3.00万元,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支出18.96万元,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手续费支出0.08万元;

(6)商贸事务支出0.32万元。其中:招商引资工作经费支出0.32万元;

(7)组织事务支出7.86万元。其中:村干部绩效考核补助支出1.86万元,建党节慰问补助支出0.60万元,两新组织书记工作津贴支出0.60万元,困难老党员补助支出1.69万元,党员培训经费支出2.51万元,结余党费支出0.60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其中:综合治理专项经费支出3.00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4.97万元。其中:科技助力乡村振兴经费支出4.00万元;农函大培训经费支出0.20万元;科普工作经费支出0.30万元;烟叶生产专项经费支出0.47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82万元。其中: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支出6.82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75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其他生活救助、退役军人管理事务、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方面的支出。明细如下: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32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0.32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54万元。其中:民政营运补助支出5.00万元,敬老院法人登记补助支出1.38万元,民政事务员补助支出10.51万元,村三职干部养老保险补助支出0.93万元,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支出2.22万元,村委会成员补选经费支出0.50万元;

(3)就业补助支出5.70万元。其中:公益性岗位补助支出5.70万元;

(4)抚恤支出48.58万元。其中:水利伤残民工生活补助支出0.41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4.50万元,建军节慰问补助支出0.46万元,春节慰问补助支出0.47万元,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42.74万元;

(5)社会福利支出16.83万元。其中:高龄老人保健补助支出6.15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支出7.67万元,敬老院管理补助及运转经费支出1.95万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出1.06万元;

(6)残疾人事业支出22.40万元。其中: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经费支出0.40万元,残疾人联络员补助支出0.72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支出21.28万元;

(7)临时救助支出2.37万元。其中: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支出2.37万元;

(8)其他生活救助支出11.96万元。其中:免费电费补助支出11.96万元;

(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0.40万元。其中:建军节座谈会补助支出0.10万元,现役军人春节慰问补助支出0.30万元;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5万元。其中:社保中心改扩建项目支出29.65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3.39万元。其中:医疗救助补助支出0.08万元;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支出3.31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90.00万元。其中:草原生态保护恢复支出90.00万元。

8.城乡社区支出4.05万元。其中:旱厕提升改造项目支出4.0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05万元。

9.农林水支出401.5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扶贫等方面支出。明细如下:

(1)农业农村支出100.06万元。其中:耕地力保护补贴支出56.75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支出26.20万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支出1.55万元;烟叶生产收购奖励及经费支出15.56万元。

(2)林业和草原支出136.34万元。其中:天保管护费支出9.0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59.20万元;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14.00万元;异地造林项目支出53.35万元;风电场占用林地补助支出0.79万元。

(3)水利支出11.30万元。其中:草籽地水库清淤项目支出1.00万元;烟叶生产抗旱机井补助支出4.00万元;抗旱应急供水补助支出2.10万元;落脚闸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4.00万元;集镇饮水建设项目支出0.20万元。。

(4)扶贫支出153.81万元。月明新屋子道路修复项目支出0.25万元;菖河村委会整村推进项目支出5.00万元;培龙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1.20万元;适中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支出5.25万元;工会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0.50万元;灯光球场建设项目支出1.00万元;适中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支出0.23万元;适中村白家组文化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0.50万元;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0.45万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出18.00万元;打厂箐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支出7.00万元;软籽石榴节水灌溉项目支出58.55万元;产业扶贫资产收益分配补助支出51.88万元;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支出4.0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3.30万元。其中:水毁公路修复支出2.28万元;农村公路养护支出1.02万元。

11.住房保障支出1.26万元。其中:农危改抗震改造补助支出1.26万元。

1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6万元。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0.06万元。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0万元。其中:地质灾害治理专项经费支出0.30万元;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支出0.90万元;自然灾害救灾支出21.00万元。

14.其他支出0.04万元。其中:老年文体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0.0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9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3%。与上年相比减少933.21万元,减幅38.42%,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建设虽然数量不多,但是部分项目投资金额较大,而2021年度项目建设总投入金额较上年减少较多,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较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34.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40%。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商贸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人大事务支出23.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4.49万元,代表工作支出9.33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74.38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455.2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9.09万元;

(3)财政事务支出51.4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4.9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50万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18.96万元;

(4)商贸事务支出0.32万元。其中:招商引资支出0.32万元;

(5)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82.23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82.23万元;

(6)组织事务支出1.86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6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平安云南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命案防控、社区治理等方面,其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0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4.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3%。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普活动等方面,其中科普活动支出4.50万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47万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6%。主要用于文化方面支出,其中文化和旅游(群众文化)支出21.07万元,文化和旅游(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6.82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1%。主要用于人力资源与社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抚恤、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其他生活救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人力资源与社会管理事务(事业运行)支出24.59万元;

(2)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支出13.66万元;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82.13万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3.0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1.1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8万元;

(4)抚恤支出47.46万元。其中:死亡抚恤支出5.80万元,伤残抚恤支出5.61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3.36万元,义务兵优待支出3.38万元,其他优抚支出9.31万元;

(5)社会福利支出16.83万元。其中:老年福利支出6.15万元,殡葬支出7.67万元,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95万元,养老服务支出1.06万元;

(6)残疾人事业支出22.40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和扶贫支出1.12万元,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21.28万元;

(7)临时救助支出2.37万元;

(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支出0.40万元;

(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6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4.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2%。主要用于公共卫生、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等支出,其中: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9.7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70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3.13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主要用于自然生态保护、退耕还林还草和其他节能环保等支出,其中:自然生态保护( 生态保护)支出24.00万元,退耕还林还草(退耕现金)支出66.0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7.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其中: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0.12万元,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17.02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0.05万元。

12.农林水(类)支出358.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95%。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农业农村支出99.34万元。其中:事业运行支出62.14万元,农业生产发展11.00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支出26.20万元;

(2)林业和草原支出123.26万元。其中:事业机构支出66.10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支出48.16万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9.00万元;

(3)水利支出54.62万元。其中:抗旱支出2.10万元,水利技术推广48.52万元,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支出4.00万元;

(4)扶贫支出80.88万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5.00万元,生产发展支出51.88万元,其他扶贫支出4.00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5%。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其中: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45.64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其中: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21.0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3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8万元,完成预算的128.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63.9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基本与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8万元,主要是因为2021年10月,前适路提升改造工程开工建设,部分时段车辆无法通行,下城开会、对接工作、交材料等需从牟定绕行,间接增加了车辆燃油费、高速通行费支出,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7万元,主要是因为我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执行更加严格的公务接待流程,有效控制了公务接待的频次与人次,导致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4.83万元,下降4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0.0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15.20万元,下降5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36万元,增长9.88%。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较2020年度减少较多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我单位有公务用车购入,而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中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占74.18%;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占25.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日常的行政工作任务的需要而发生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9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领导到我单位调研、指导工作以及上级各部门到我单位开展工作交流、业务指导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0万元,增幅2.0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实有人员较上年度有所增加,人员经费也随之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党委、政府、人大以及财政所等部门为机构正常运转所发生的各项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州姚安县适中乡资产总额1,635.9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70.11万元,固定资产625.72万元,公共基础设施527.47万元,政府储备物资3.4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109.20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6.0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与县交通局再三核实,我单位已入账的辖区内的所有已实施的村组公路县交通局均已登记入账,根据2021年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避免公共基础设施因上下级沟通不畅导致的重复入账问题,我单位对我乡境内账面价值为2,925.65万元的等外公路予以调减下账,导致资产总额较上年减幅较大。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1.74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83万元,公共基础设施减少2,866.1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4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2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公共基础设施

政府储备物资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1635.91

370.11

625.72

426.53

90.83

 

108.36

 

 

109.20

527.47

3.4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 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十七、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500658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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