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办全县失业保险;大中专毕业、失业人员登记,档案管理;统筹全县两项贷款工作;劳动力登记、转移、培训;各种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姚安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一个科室,机构设定编制8人,现有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就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姚安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经办全县失业保险;大中专毕业、失业人员登记,档案管理;统筹全县两项贷款工作;劳动力登记、转移、培训;各种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政策落实。
(二)2016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认真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大力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进行。
1、城镇新增就业2386人,占州下达任务数1900人的125.57%;失业人员再就业1147人,占州下达任务数1000人的114.7%;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61人,占州下达任务数510人的112.2%;开发公益性岗位57人,占州下达任务数50人的114%;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1322人,占州下达任务数12500人的170.57%,其中新增转移就业9384人,占州下达任务数4200人的233.42%;国际劳务输出117人,占州下达任务数100人的117%。在落实就业再就业目标任务中,积极开展“春风行动”、农村劳动力转移现场招聘会、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零就业”家庭援助活动,落实“两个专项行动”目标,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614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500人的122.8%,创业培训103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70人的147.14%,把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其他富余劳动力转移到企业就业,使建档立卡贫困户达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的目标。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指导培训,把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技能、送服务、送岗位活动,帮助特殊群体就业,“零就业家庭”人员全部实现再就业,确保了“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特别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登记,建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制信息数据库和相关就业情况的搜集和数据统计,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免费为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档案托管,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开展民营企业周招聘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区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省内外各类大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为135名到县外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了档案转递。我县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2%,完成了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的目标。
2、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完整,管理使用规范,无违规违纪行为发生。就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等方面,支出结构科学合理,真正发挥促进就业的作用。使用就业专项资金234.45万元,其中技能培训补贴39.29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补贴6.14万元,创业培训补贴4.94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50.69万元,社会保险补贴49.29万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1.1万元,云岭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3万元,国有、供销社改制企业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80万元。
3、为城镇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新办《就业创业证》2249本,累计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就业创业证》9397本。
4、认真开展创业担保贷款、“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工作,进一步改善全县的就业创业环境,扩大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促进全县的就业工作。每季度牵头组织召开一次7家“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经办机构参加的联席会议,通报创业培训情况,认真研究两项贷款相关工作,解决两项贷款发放、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贷款申请人的资格条件严格把关,确保贷款发放到符合条件的人员手中;认真做好两项贷款的贷后跟踪管理服务工作,对首次创业人员实行一条龙帮扶,实施“1加3”跟踪服务,经常到贷款人家中与贷款人座谈,认真了解贷款人的经营状况,帮助贷款人解决各种实际困难;按季为贷款人申报审批贷款的财政贴息;每期贷款还款日期前一周,逐户电话通知贷款人准备还款,防止贷款人因忘记还款日期不按时还款;对于不按期还款的人员,及时与金融机构工作人员一起上门了解情况,督促贷款人还款,对于经营困难无法按期还款的贷款人,帮助贷款人制定还款计划,确保贷款回收。向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户,贷款金额793万元,“贷免扶补”创业贷款90户,贷款金额886万元,帮助189名城镇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成功创业,并带动342人就业。全县其他贷款经办机构业按期完成了贷款工作任务,贷款还款率保持在99%以上。
5、大力开展创业扶持,以创业促进就业。认真落实省州扶持创业的“十百千万”工作、云岭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微型企业扶持以及云南人社淘宝计划、人社工作服务百家企业、人社工作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自主创业的30名高校毕业生给予“贷免扶补”创业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对1名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3万元云岭大学生创业补助资金扶持。积极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等各种实际问题,把失业保险费率下调为单位1%、个人0.5%,同时,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切实减轻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负担,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稳定全县就业形势。
6、办理“两个十万”微型企业扶持25户,给予微型企业扶持资金75万元,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促进就业。
7、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2户,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的贷款贴息扶持。
8、提高就业服务信息化水平,全面运用信息化系统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使用金保工程五险系统及云南省劳动力市场信息系统相关业务模块办理各项就业服务业务,实现就业服务业务无纸化办公,档案、台账等就业工作资料实行电子化管理。
9、认真抓好档案管理工作,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州档案部门和组织部门、人社部门关于流动人员档案管理的规定,加强档案管理,严防档案材料涂改、伪造、失密泄密等情况发生。将当年产生的各种材料立卷归档,确保档案材料归档立卷完整规范。
认真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法规,强化失业保险管理,为失业人员构建社会保障体系。
1、管好用好失业保险基金,认真落实《楚雄州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试行)》《姚安县失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及内控制度》《姚安县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岗位职责》等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职工学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对职工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和资金安全教育,增强管好、用好就失业保险基金的责任感。完善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内控制度,失业保险业务做到经办、初审、复审、单位负责人审核4级审核,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健全、规范,基金安全完整。
2、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认真审核发放失业保险待遇,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共发放346人次失业保险待遇 31.2万元。同时,努力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达到2408人。
3、高度重视失业保险费收缴工作,共收缴失业保险费93.2万元。从4月起与地税、安监部门共同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收缴专项行动,到各欠缴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收缴失业保险历年欠费。下半年把机关事业单位和村委会欠费作为收缴失业保险历年欠费的重点认真做好工作,共收回欠费62.1万元,占州下达的欠费回收任务数60万元的103.5%。在失业保险费率下调和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因经济下行减少的情况下,全年收缴失业保险费262万元,完成州下达的失业保险费收缴任务数205万元的121.8%,失业保险费收缴取得了较好成绩。
4、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数据库,确保失业保险个人缴费记录完整。
5、发放136人失业保险待遇54.9万元,为182人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代缴医疗保险费9.72万元,给予企业稳岗补贴54.08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单位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就业中心部门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就业中心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41.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1.2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就业中心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2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41万元,占总支出的31.5%;项目支出144.39万元,占总支出的6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就业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6.41万元。与上年对比主要原因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就业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3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就业中心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正常办公支出,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再就业培训,大学生见习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就业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的86.7%。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相一致。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9%。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就业中心部门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正常办公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决算、绩效管理信息、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以及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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