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门基本职能职责
弥兴镇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主要职能是: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的领导下,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项行政工作。负责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认真组织实施;负责调整全镇产业结构,落实增收致富措施;负责小集镇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负责全镇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事务工作;负责全镇基层政权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确保一方平安,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 部门基本情况
2017独立核算的机构21个,共计在职人员117人。其中:行政机构5个,在职人员34人;事业机构8个,在职人员29人;村委会8个,在职54人;退休人员23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1046.95万元,其中:本级财力1041.25万元、专项收入5.7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1046.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1.25万元,占总支出的99.46%;项目支出5.7万元,占总支出的0.34%;上年结转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6.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1.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3.02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涉弥兴镇各机关站所及村委会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1.25万元,包括人员基本工资、各项津贴支出及办公费、公务用车运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县财政批复弥兴镇人民政府保障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专项业务工作项目经费预算5.7万元,其中:人大事务项目预算支出5.7万元。
姚安县弥兴镇人民政府
2017年04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