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会香申请的栋川镇地角村赤云庄五组住宅原址翻建项目,经相关部门初审同意,现经栋川镇人民政府审查符合规划审批条件,现将栋川镇地角村赤云庄五组本户住宅原址翻建项目乡村建设规划许可(乡字第栋川镇20250000*号)审批前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栋川镇地角村赤云庄五组张会香住宅原址翻建项目
建设内容:张会香住宅原址翻建项目
建设规模:申请原址翻建项目3层,总高11米,建筑面积约480平方米。
建设位置:栋川镇地角村赤云庄五组
申报类别:行政许可
申 报 人:张会香
公示类别: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14日(7天)
审批公示单位:栋川镇人民政府
审批单位: 栋川镇人民政府
涉及本项目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出陈述、申辩、请求协调或听证申请等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并提供公示事项与其有利害关系的证明。)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公示结束后,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将依法进行审批。社会各界人士若有意见和建议,请向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政府 0878-6082621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