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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关于姚安县光禄特色小镇供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7321 | 发布时间: 2023/4/26 18:17:4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2023年4月27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意见、建议反馈联系:0878-5721727  (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办公室、传真)

项目名称

姚安县光禄特色小镇供水项目

建设地点

姚安县光禄镇塔脚村附近山头

建设单位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环评类别

环境影响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阔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1.已建成供水规模为3000m3/d的设施,主要净水处理构筑物:配水井一座(按远期设计)、穿孔旋流絮凝池-斜管沉淀池一座(3000m3/d)、无阀滤池一座(3000m3/d)、清水池四座(250m3圆形清水池三座、500m3方形清水池一座)、回收水池一座,加氯加药间。2.新建6000 立方米/天水处理构筑物一组。主要包括絮凝池1座、沉淀池1座、滤池1座、清水池1座、回流池1座、污泥收集池1座、污泥干化场1座、除锰设备间1座、综合楼1座、配电间1座、停车场、大门等设施。加氯加药间、厂区道路等设施依托现有建筑物。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2.2万元,占总投资的1.44%

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设置12m3的临时沉淀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收集,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材料轻装轻卸,施工所用的原料采用土工布覆盖;运输车辆采用帆布遮盖、车辆减速慢行,以减少道路扬尘的产生量和排放。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必须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才能施工作业。优先选用低噪声机械进行作业;对于运输车辆噪声,应限制车速,减少夜间运输量,在靠近居民区附近时应限速,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保养,减少或杜绝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活垃圾每天带至附近生活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废包装材料和废弃施工材料进行简单分类,能够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至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禁止随意丢弃。

二、运营期:

1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1.办公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污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2.冲洗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时产生含SS的废水,收集于污泥收集池,经沉淀后,上清液泵回混合池回用,排泥水主要污染物为SS,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姚安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保护措施运营期不产生生产性废气。项目运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保护措施①新增的高噪声设备尽量设置于厂区中央区域,尽量远离厂界以达到距离消减噪声的目的。②所有振动性设备均安装减震垫,在机械设备的基础和地板、墙壁连接处设隔震或者减震装置或防震结构,来降低噪声源。③正确合理使用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④对于厂内的流动声源,应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和维护,保持车辆有良好的车况,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装卸物料技巧,避免碰撞等产生较大的噪声。⑤加强管理,提高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降低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影响保护措施污泥清掏后运送至垃圾填埋场填埋。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在线监测仪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拟审批意见

拟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