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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医保基金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的通告
来源: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 访问量:8134 | 发布时间: 2021/8/19 15:02:59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朋友: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欺诈骗保行为,侵害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挑战的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公平正义,侵蚀的是国家医疗保障的制度根基,打击欺诈骗保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更好的落实好202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735号令),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确保医保基金安全运行,姚安县医疗保障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医保基金欺诈骗保问题线索征集活动。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分解住院、挂床住院;

(二)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或者提供其他不必要的医药服务;

(三)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

(四)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

(五)为参保人员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

(六)将不属于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医药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

(七)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含为无刷卡结算资格零售药店和医疗机构代刷医保卡行为,刷卡套现,使用医保卡非法牟利等行为);

(八)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九)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十)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十一)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十二)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十三)参保人员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十四)参保人员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二、奖励依据和标准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举报、反映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医保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纪违规问题,我们将对问题线索进行严肃认真核实,经核实情况属实,并进行处理的问题线索,按照《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给予50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同时,姚安县医疗保障局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878—5712499  

董用洪:5712499 

刘 芬:5712967

举报地址:姚安县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督股(收)

邮政编码:675300(请注明举报线索)




姚安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