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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 访问量:15505 | 发布时间: 2022/1/14 16:33:16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姚安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为重点,大力开展税收法治文化建设,积极推进全面依法行政,狠抓税收法治工作落实,加快法治税务建设。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姚安县税务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县局党委始终坚持开展党委会前、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机关例会会前集中学法活动,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机关例会、宣讲辅导、法律知识培训、网络在线学法等学习活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法治思想,深刻领会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委会议会前学法28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9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3次、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前学法4次。教育引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解决依法行政工作难题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头做到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厉行法治、依法办事,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执法能力水平。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认真落实主业主责,依法组织税收收入。扎实开展税源调查工作,摸清全县税源结构及税源分布变化情况,准确掌握税源信息,定期开展税收分析,分块开展组织收入工作。强化税费征管,严堵跑冒滴漏,紧盯目标抓实收入工作,为全县发展提供财力支撑。全年累计组织税费总收入57,718万元。其中:组织其他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31,922万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累计组织入库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96万元(其中税收23,101万元,教育费附加和划转非税收入2,695万元)。

二是开展税收司法协作执行,行使税收优先权。姚安县税务局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理念,依法进行欠税管理,依托全社会共同协税护税的综合治税机制,在法院审理裁定欠税企业相关案件时,争取州局领导和相关部门高位协调,积极行使税收优先权。2021年7月,经多次到相关法院对接协调,成功从某企业以物抵债案件执行款中分配欠税企业欠缴的部分税款,进一步保障国家税款安全,维护税法尊严。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严格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各部门在起草文件过程中严格对照相关文件内容,就审查对象、标准和要求进行自我审查,形成书面材料说明,随文件一并报法制股审核报备。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明确备案范围和要求,督促制定机关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实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完善集中审查、部门协审、法律顾问参与机制,提高审查工作质量。2021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没有废止规范性文件。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有力保护纳税人权益和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将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纳入重大决策范围,严格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提高决策质量,保证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研究解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对各项决策落实全程进行跟踪问效。加强合法性审查,完善法律顾问参与内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机制,切实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2021年度未发生需要法制审核的重大执法决定。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税收执法工作、减少税务检查,改变对纳税人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减轻纳税人负担。严格落实《云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推广说理式执法文书的使用,减少执法随意性,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严格落实国税总局下发的“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内利用机关例会组织学习“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及政策解读,明确首违不罚的基本前提,确保执法人员熟悉政策,明确执行口径。对外将“首违不罚”事项清单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和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进行公开,利用网络等多渠道宣传辅导,确保宣传到位。同时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税收执法环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以来,姚安县税务局没有发生符合“首违不罚”情形的处罚。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县局制定了《应急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预案》,健全了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各党委成员任副局长,局内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建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日常应急预防工作,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宣传、早救治早隔离、早排查早处置”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县局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领导小组的决定,并且按照各工作组的工作程序,做好各项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的处置工作和善后工作。2021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政务舆情信息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力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做好税法宣传。在税务行政处罚过程中,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告知纳税人享有提起行政复议、诉讼的相关权利。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诉讼法律法规,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及时、有效化解涉税争议,妥善化解征纳矛盾,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实现良好社会效应。2021年,姚安县税务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每年组织全局人员通过庭审公开网开展案件旁听活动,吸取经验教训,强化依法依规履职,防范执法风险。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加强内外监督。对内高度重视内控机制建设,以权力的有效制约和实时监控为目标,明确内部工作责任和岗位职责,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排查风险点,保障内控机制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税务系统内部控制监督平台”的运用,根据上级下发疑点数据开展核查,按照《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行追究问责。2021年,共开展7批次税收执法督查,核实整改税收执法疑点数据75条。通过督察整改,防范执法风险、促进工作落实。对外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充分吸收人大、政协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加强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县纪委沟通,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向县纪委汇报工作,接受监督。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质量。

二是推进税收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税原则,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规范行政裁量,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进一步推进“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继续加大力度推广“一部手机办税费”“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实现285个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14个涉税事项线上线下融合办,纳税申报网报率达99%以上,实现了“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新模式。加大企业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一站式服务,共为138户次企业配送上门5123份发票。认真落实延时服务、限时服务、首问责任制、最多跑一次等办税服务制度,大力推行预约办税。继续优化“互联网+企业生产”、电子税务局运行、不动产交易“一窗受理,集成办理”、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不断提高办税便利度,实现增量房住房手机缴税。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姚安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坚持党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落实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按季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按半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发挥好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管宏观、谋全局、抓大事、保落实的作用。2021年,共召开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领导小组会议3次。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姚安县税务局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明显,但离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税收执法人员法律素养有待提高,少数税务人员存在对依法治税的理解不够深刻,对政策理解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导致在执法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偏差,一定程度上存在执法风险。二是执法力量紧缺的问题日益突出。随着税收征管改革的推进,县局法制股仅3名工作人员,与快速增长的业务量、精确执法的高要求之间的矛盾日渐突出。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下一步计划

(一)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程序。按照上级部署,继续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项规定的落实,引领提升全县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并充分发挥法制人员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做好各项涉税事项的公开,推行执法记录仪的运用,针对容易引起纠纷的环节,严格按规定记录,落实好重大税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

(二)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内控监督平台的使用管理,拓展内控监督范围,有效防范政策落实、行政管理、税收执法和廉政“四类风险”。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过错整改督导机制,实现查处问题,堵塞漏洞,规范执法,完善机制的作用。

(三)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内容形式多样、主题突出、凸显实效的学法活动,主动将税收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依法行政、普法、诚信经营、社会共治中,持续推动税收执法过程的公开透明,使税收执法过程成为向公众宣传税法的过程,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探索先进的法治理论,努力营造公平、公正、良好的税收环境。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姚安县税务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