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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公安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 姚安县公安局 | 访问量:15278 | 发布时间: 2022/1/7 17:18:52

一年来,姚安县公安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适应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新要求,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为抓手,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全县公安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法治公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组织推动,狠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落实。

根据省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意见》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要求,姚安县公安局紧盯年度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县局党委多次专题研究和部署法治公安建设工作,研究解决法治公安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建设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法治教育培训,切实提升民警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结合全警实战大练兵的要求,我局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法律学习、集中培训、旁听庭审、送法下所队、网上学法等形式,加强对公安机关常用法律法规、民法典、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同时,在县局网页“法制园地”专栏及时转载新颁布或修订的重要法律法规供民警自主学习,积极为办案民警及时掌握新法、提高执法水平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有重点、针对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全县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民警的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6次,组织开展执法培训3次。

(三)突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完善。我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的决策理念,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注重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制定完善了《姚安县公安局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姚安县公安局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和党委会议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定,明确了重大事项决定的程序、原则及要求,规范了全局重大决策行为,有力保证了行政决策的正确性、民主性、合法性。全年未发生因错误决策或执行决策不当被追责的情形。二是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今年4月,我局继续与云南八谦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聘任合同,对公安法律顾问队伍进行充实,逐步配齐配强法律顾问队伍。聘任的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到重大决策事项、合同审核、法律咨询、法治培训等工作中,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促进规范执法、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特有的作用。三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放管服”改革。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我局以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时限“四减少”为工作目标,让办事群众“最多跑一次”,推出了涉及下放审批权限、优化办理流程、简化申报材料、提升办理效率、提高服务水平等五个方面的《姚安县公安机关便民惠民优化服务提高效能45条工作举措》,在今年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又推出16项便民举措,针对涉及就读人员居住证申领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这些改革措施特别是涉及户籍、车驾管、出入境等的便民惠民工作措施一经出台,极大方便了群众,群众反映较好。四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评估机制。我局认真落实《公安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姚安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切实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工作的监督管理,认真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考评。我局行政执法案件实行“月考评”制度,每月由法制大队通过警综平台执法考评系统对上月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并通报,对考评中发现的执法突出问题督促办案部门进行整改,通过案件考评促进规范执法。截至11月15日,法制大队共组织开展案件考评9次,考评各类行政案件73件。六是严格执行“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规定。按照《姚安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管理意见(试行)》,我局严格执行“两法衔接”相关工作规定,积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整合执法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取得明显成效。截至11月15日,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录入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案件54件,录入法律法规10条。

(四)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根据《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姚安县公安局结合公安工作实际,深入推进“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进执法公开。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县局窗口部门通过政府网站、警务公开栏、制作警务公开手册、服务指南、宣传单及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公安行政管理、服务事项、业务办理以及收费标准等内容进行了公开,同时,姚安县公安局把执法公开作为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的重要抓手,依托“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外,向社会公开生效行政处罚法律文书和向特定对象提供刑事案件办理进程和处理结果查询,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实现以执法公开促进执法公正。2021年1月1日至11月15日,通过“云南公安执法公开管理平台”向社会公开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28份。二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现场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定》的要求,借助姚安县公安局现场执法视音频信息采集系统等深度建设应用,全面有效运用执法记录仪、办案场所视音频系统等执法记录设备对接处警、现场处置、执法办案场所进行的讯(询)问等执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做到执法活动全流程记录,全过程回溯,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监督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办案部门及民警的调查取证活动,及时查纠整改执法问题,规范执法办案行为。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法制大队负责对各办案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实行案件 “五级”审核审批制度,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适用层面严格把关,对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后,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截至11月15日,法制大队对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230人进行了法制审核。

(五)强化执法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强化网上执法办案,推进执法监督信息化。我局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以解决执法突出问题为导向,依托警综平台深入推行网上办案机制,实行所有刑事、行政案件全程网上办理、网上考评,涉案财物网上监管,以信息化严管理、强监督、促规范。二是强化案件审核把关,提升监督管理水平。我局把案件审核作为内部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坚持案件 “五级”审核审批制度,从案件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法律适用层面严格把关,进一步堵塞执法工作漏洞,杜绝违反法定程序问题的发生。三是以接处警警情、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现场执法视音频、案件质量等作为工作重点,加强日常案件网上巡查、执法质量考评和执法检查,及时有效地发现、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各种执法问题,引导、监督民警严格依法办案。四是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将案件的执法办案人、鉴定人、审核人、审批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纳入问责范围,对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未履行、违法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造成执法错误的行为进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

回顾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一些执法民警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高。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成效离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执法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和创新。下步将继续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法治公安建设。围绕省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公安建设的意见》和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以全面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提升民警的法律素质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动全体民警积极主动学法守法用法;要以提高民警整体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为重点,继续抓好执法培训,着力提升民警依法履职能力。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公安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质量和效率;完善决策机制,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评估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推进执法公开,建立阳光、透明的执法公开机制。

(四)深化公正司法,提高执法公信力。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落实公安机关受案立案制度和刑事案件两统一机制改革,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五)深入开展执法监督。采取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重点执法环节、重点执法部门、重点执法人员的监督。继续做好执法案卷评查,促进依法行政。

(六)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深入推进“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结合公安机关职能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民警法治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七)深入推进社会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管控。围绕治安乱点盲点经常性开展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整治“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重拳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恐怖主义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下大力气打击量大面广、居高不下的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公安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姚安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