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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2022年第二季度环境质量状况
来源: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姚安分局 | 访问量:8323 | 发布时间: 2022/8/5 16:18:12

2022年第二季度,省、州、县三级环境监测部门对我县境内的主要地表河流(湖库)水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重点排污单位等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评价如下:

一、河流(湖库)地表水水质状况

(一)断面情况

         我县共设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3个,监测频次为每月一次。渔泡江地索村坡脚国控监测断面第二季度水质状况均为Ⅱ类;蜻蛉河王家桥省控断面4月、5月因断流未开展监测,6月水质状况为Ⅴ类;蜻蛉河姚安太平段省控断面4月水质状况为Ⅲ类,5月水质状况为Ⅲ类,6月水质状况为Ⅳ类;渔泡江源头红梅水库省控断面4月水质状况为Ⅲ类、5月水质状况为Ⅱ类,6月水质状况为Ⅲ类。各断面水质监测结果见表1。

       表1  姚安县2022年第二季度国控、省控断面监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断面(点位)信息

监测结果

断面考

核要求

是否

达标

断面(点位)名称

所在

河流

所在

流域

所在

乡镇

断面

性质

4月

5月

6月

2022年

1

地索村坡脚

渔泡江

长江

左门乡

国控

Ⅱ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2

王家桥

蜻蛉河

长江

光禄镇

 

 

省控

--

--

Ⅴ类

3

姚安太平

蜻蛉河

长江

太平镇

Ⅲ类

Ⅲ类

Ⅳ类

Ⅱ类

4

红梅水库

湖库(渔泡江)

长江

弥兴镇

Ⅲ类

Ⅱ类

Ⅲ类

Ⅱ类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

(一)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我县共设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个,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2022年第二季度,省生态环境厅驻楚雄州生态环境监测站对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开展了监测,两个水源地基本项目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达标率为100%,两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见表2

2  姚安县2022年第二季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汇总表

 

水源地基本信息

本季度监测结果

对比情况

水源地

名称

 

水源

所在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性质

监测频次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达标

情况

超标项目/超标倍数

上年同期水质

同比上年同期水质变化情况

上季度水质

环比上季度水质变化情况

1

改水河水库

太平镇

湖库

县级

每季度一次

Ⅱ类

达标

-

Ⅲ类

有所好转

Ⅱ类

无明显变化

2

大麦地水库

左门乡

Ⅲ类

达标

-

Ⅲ类

无明显变化

Ⅱ类

有所下降

备注:1、基本项目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中的Ⅲ类标准限值、补充项目和优选特定项目按对应的 标准限值进行达标评价

2、总氮和粪大肠菌群作为参考指标,单独评价。

(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为阿基苴小河、瓦咪鲊饮用水水源地、马游水库、空心树水库、排沙河水库、干香凹水库,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上半年监测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监测项目为28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阿基苴小河: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

2.瓦咪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

3.马游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状况总体为良。

4.空心树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

5.排沙河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为Ⅱ类,水质状况总体为优。

6.干香凹水库:水质监测结果为Ⅲ类,水质状况总体为良。

我县六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均优于或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六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见表3。

3  2022年上半年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结果汇总表

水源地基本信息

上半年监测结果

水源地名称

水源

所在地

水源地类型

水源地性质

监测频次

水质

类别

水质

状况

达标

情况

超标项目/

超标倍数

1

阿基苴小河

左门乡

河流型

乡镇级

每半年

一次

Ⅱ类

达标

-

2

瓦咪饮用水水源地

适中乡

河流型

Ⅱ类

达标

-

3

马游水库

官屯镇

湖库型

Ⅲ类

达标

-

4

空心树水库

前场镇

湖库型

Ⅱ类

达标

-

5

排沙河水库

弥兴镇

湖库型

Ⅱ类

达标

-

6

干香凹水库

大河口乡

湖库型

Ⅲ类

达标

-

三、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我县开展监测的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点位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六楼楼顶,为省控监测点位,2022年第二季度,我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和2021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姚安县2022第二季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见表4

4  姚安县2022年第二季度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

本季度监测结果

去年同期情况

县市

有效天数(天)

(天)

良(天)

轻度污染(天)

超标污染物

PM2.5(ug/m3 )

NO2

(ug/m3

SO2

(ug/m3

优良率(%)

优(天)

良(天)

轻度污染(天)

优良率(%)

姚安县

91

56

35

0

---

11

10

10

100

38

52

0

100

四、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22年第二季度,姚安县城区共设监测点位4个,我县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昼、夜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2022年第二季度姚安县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见表5

5  姚安县2022年第二季度城区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汇总表

序号

功能区基本信息

监测情况

达标率

功能区测点名称

功能区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监测结果

达标情况

监测结果

达标情况

昼间

夜间

1

虹成大药房

1

51

达标

43

达标

 

100%

 

100%

2

福华名苑小区北侧

1

50

达标

44

达标

3

姚安公园

1

50

达标

40

达标

4

姚安汽车客运站

4a

58

达标

48

达标

五、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我县列入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的企业是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和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其中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频次为每半年一次。

(一)姚安县污水处理厂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污水处理厂总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8项,评价标准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监测时间为2022621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能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姚安县污水处理厂2022年第二季度为达标排放。

(二)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监测点位为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燃煤锅炉废气排口,每季度监测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样,监测项目为3项,评价标准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因楚雄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姚安分厂燃煤锅炉已申请报停并获得批准,不具备监测条件,第二季度未开展监测。

(三)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监测情况:监测点位为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总排口,每半年监1次,每次监测1天,采3组水样,监测项目为14项,评价标准为《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08)。监测时间为2022518日,从监测数据分析,姚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2022年上半年为达标排放。

 六、其它监测情况

           (一)洋派水库水质监测情况:洋派水库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23项。二季度监测时间为2022613日,评价标准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水质监测结果为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

            (二)石者河培龙桥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石者河培龙桥断面每月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8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4月份监测结果为Ⅴ类,5月份监测结果为Ⅴ类,6月份监测结果为Ⅳ类。

 (三)文龙河牟定姚安两县交界处龙打坝、紫甸河新民村委会断面水质监测情况:监测频次为每季度监测1次,监测项目为9项,评价标准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二季度监测时间为67日,水质监测结果文龙河龙打坝为Ⅲ类,紫甸河新民村委会为Ⅲ类。


          七、存在问题

(一)蜻蛉河姚安太平监测断面(点位)水质类别4月、5月为Ⅲ类,6Ⅳ类,水质状况均未达到省级考核要求,主要污染指标均为总磷。

(二)蜻蛉河王家桥4月、5月因断流未开展监测,6月水质类别为Ⅴ类,水质状况为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未达到Ⅳ类水质考核要求。

(三)红梅水库第二季度4月、6月为Ⅲ类水质,未达到Ⅱ类水质考核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