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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雨露计划”办理流程指南
来源: 姚安县乡村振兴局 | 访问量:10744 | 发布时间: 2022/5/20 15:43:44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关于教育精准扶贫的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我县教育脱贫攻坚步伐,使建档立卡已脱贫户学生获得精准资助,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切实减轻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负担,推动扶贫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围绕“增收、致富、巩固提升”的目标,以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我县脱贫人口脱贫致富的能力,完成好“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的重要任务。

一、资助对象:全县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的具有正式学籍的在读学生。

二、资助项目建设内容:充分利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雨露计划学生、东西部协作雨露计划学生按标准给予生活补助,每年分2次兑付补助,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各1次。

三、资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雨露计划学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东西协作雨露计划每生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

三、主管单位:姚安县乡村振兴局、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四、项目实施期限及步骤

(一)项目实施期限:项目实施期限为9个月,每年4月至同年12月底前完成。

(二)项目实施步骤:项目分为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2次实施。春季学期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30日,5月底前兑现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另行安排);秋季学期计划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11月底前兑现到位(如遇特殊情况时间另行安排)。逾期不再受理本学期的生活补助申报,未及时申报的学生可在下一学期申报,不再补发未申报学期的补助资金。

五、资金管理

(一)项目公告公示

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实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开办〔2018〕109号)文件,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告示牌(栏)、村务政务公开栏、黑板报和其他方式公开,向社会公开资助对象、资助人数、资助标准及资金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资助对象的资格审查流程

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经济困难学生提交申请,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县教育部门对收到的信息进行系统核查工作,对学生就读学校的性质、学历是否得到有关部门认可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汇总后的名单提供给县乡村振兴局进行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子女学生的身份核实认定。根据申请受理情况,县乡村振兴局和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确定资助对象。

(三)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等相关规定管理使用。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