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事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给付适用于姚安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
二、权限范围
负责调拨、分配、管理自然灾害救助物资
三、办理依据
行政法规:《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3号)第十二条。
四、审批条件
因自然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
五、实施机关
本行政给付实施机关为姚安县应急管理局。
六、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受理地点:
1.姚安县应急管理局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地 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大厅: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 https://zwfw.yn.gov.cn/portal)进行在线办理。
七、申请材料
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提交材 料名称 |
原件 / 复印件 |
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
份数 |
新办 |
增 项 |
到期 复查 |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
其他依申请变更 |
补证 |
依申请注销 |
1 |
姚安县应急管理局因灾困难救助申请表 |
原件 |
纸 质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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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办结时限
法定时限:28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4个工作日
九、审批收费
不收费
十、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发放
送达方式:符合自然灾害救助条件的救助对象凭有效证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地点签名领取自然灾害救助款物。
十一、咨询及监督渠道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姚安县应急管理局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股(地 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
2.网上咨询: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https://zwfw.yn.gov.cn/portal)“我要问”进行在线咨询;
3.电话咨询:工作时间拨打0878--5713299进行咨询。
(二)监督投诉方式
1.电话投诉:州政府热线0878-12345;监督电话:姚安县纪委县监察委0878-5711820;姚安县应急管理局0878--5713299;
2.信函投诉:姚安县应急管理局,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北路10号,邮政编675300;
3.网上投诉:姚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oan.gov.cn)。
十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利害关系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姚安县人民政府或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向元谋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三、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上办事—>姚安县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给付—>办事指南”或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附件
姚安县因灾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审批表
申请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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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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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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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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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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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及经济收入 |
称谓 |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工 作 单 位 |
月 收 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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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救助原因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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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调查意见 |
社区居委会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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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 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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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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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因灾救助审批表入户调查表
被 调 查 人: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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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 查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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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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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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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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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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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月总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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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月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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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详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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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人签字盖章: |
调查人签字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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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调查人签字: |
被调查人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