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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来源: 姚安县地震局 | 访问量:26354 | 发布时间: 2020/1/15 16:16:14

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办事指南


      一、审批条件

     所有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

  2、《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

  3、《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第十八条;

  4、《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三、审批程序:申报----审核----批复

  1、单位、企业、个人申报;

  2、县地震局审核;

  四、申报材料

  1、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审批表(4份);

  2、建设工程项目立项批复文件及项目基本情况(复印件2份);

  3、建设工程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2份);

  4、建设工程规划图或建设工程场地平面图(复印件2份);

  5、建设工程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报告(复印件2份)。

       五、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期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六、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业务受理地点

  姚安县栋川镇府前街18号政府大院县地震局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8—5712345

  电子邮箱:yaxdz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