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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承包土地调整批准办事指南
来源: 姚安县左门乡人民政府 | 访问量:9878 | 发布时间: 2022/6/24 15:34:44

一、受理范围

姚安县左门乡内的个别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必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乡)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实施机关

姚安县左门乡人民政府

四、审批条件

1.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对个别农户之间承包的耕地和草地需要适当调整的;

2.办理程序:

(1)农村承包土地需适当调整的,申请人向县农业局提出调整申请;      

(2)农村承包土地适当调整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材料齐全的,由县农业局经管站受理,并经现场勘查后完成材料审查,拟定是否准予行政许可意见。

五、受理地点

姚安县左门乡农经站

六、申请材料

1.村委会提供书面申请书(在申请书附表必须提供村民代表名单或村民代表资格证明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和决议);

2.同意土地调整的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名表。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通过现场提供纸质材料核对无误的,当场受理。

办理时限:受理后经县级部门审批复核后5个工作日做出调整审批,并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作出不予调整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八、审批收费

不收费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无)

十、中介服务(无)

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无)

十二、资质资格(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申请

1.受理范围、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左门乡内的个别承包土地调整批准。

申请人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农户为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享有土地分配权。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下列土地来源应当用于调整土地或者承包给新增人口:(一)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二)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开垦、复垦等方式加的;(三)承包方依法、自愿交回的;(四)发包方依法收回的。

3.承包期内,对因国家征收或者征用而失去耕地,放弃补偿费用,要求继续承包耕地的农户或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等特殊情形失去耕地的农户,发包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个别农户之间适当调整承包地。

4.在法律允许调整的前提下,必须严格履行“两个程序”即:民主程序和报批程。

5.乡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在个别农户之间适当调整承包地。

2.申请接收

(1)接收地址:姚安县左门乡农经站(姚安县左门乡干海子)。

(2)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登记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应对其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

4.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或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人确认。

(二)受理

左门乡农经站收到个人或集体申请后,在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准予受理,并发送《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考察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左门乡农经站业务员组织核查申请对象及申请事项。

(四)审批

左门乡农经站在10个工作日内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自作出核准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作出予以审批的决定;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延期

申请延期与首次申请相同。

十四、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左门乡农经站(姚安县左门乡干海子) 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5813001

(二)咨询回复

当场回复。

(三)获取办理结果

审批证件为:《批准意见书》。此证件有效期内有效,超期则无效。

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后,由姚安县左门乡农经站直接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办理进程查询

申请人可到姚安县左门乡农经站或拨打0878-5813001查询审批事项办理进程。

(五)监督投诉

1.纪检监察投诉:姚安县左门乡纪检监察室,电话号码:(0878-5813001,地址:姚安县左门乡干海子。

2.信函投诉:左门乡群众诉求工作站,通讯地址:姚安县左门乡甘海子。

(六)行政复议

申请人对办件结果如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十五、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到姚安县左门乡农经站领取。

2022年6月24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