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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审批办事指南(完整版)
来源: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访问量:14843 | 发布时间: 2022/8/19 17:40:36

一、受理范围

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

二、办理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2年第11号)第十五条:“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可以优先安排公共租赁住房。”

三、实施机关

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申请条件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12年第11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姚安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申请人员的具体条件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五、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办事窗口:姚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节假日除外)

六、申请材料

残疾人基本住房保障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纸质/电子

文件 份数 单位提供 个人提供

1 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

2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居住证) 复印件 纸质 1 √

3 优抚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

4 残疾人证 原件及复印件 纸质 1 √

5 房产证明材料,房产部门审核并提供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无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原件 纸质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

七、审批时限

受理时限: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完整无误的,当场受理。

办理时限:申请人提出申请后,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八、审批流程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姚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2.提交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受理

姚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收到符合条件人员的申请后,发放《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书》。

对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作出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进行一次性告知,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三)发放确认通知书

姚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在15个工作日内对提交材料进行复审,并发放《确认通知书》。

九、审批服务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5711962。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二)咨询回复

通过现场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办理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5711962。

3.网络咨询。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

(四)投诉监督

窗口投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

电话投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电话:0878-5711952。

网上投诉: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ynzwfw.yn.gov.cn/)。

信函投诉:姚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通讯地址:姚安县栋川镇环城南路65号;邮政编码:675300。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