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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手册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25334 | 发布时间: 2018/10/18 9:55:48

一、办理范围

(一)受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事项:

1.年满16周岁的非在校生;

2.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人员;

3.具有姚安县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4〕23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14〕1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4〕20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楚雄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楚政通〔2014〕39号)等。

三、办理机构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

四、所需材料

(一)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

(二)经乡(镇) 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初审、县社会保险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股审核确认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办理流程

参保缴费人员→参保人员登记(参保登记表)→缴费申请→征收清册→金融机构代收→实收清册→记账→年度计息→享受待遇人员→到龄通知→待遇申请核定→待遇复核→正常待遇发放→应付核定→发放清册→金融机构(发放)→实发清册→社发实付确认(实际发放情况)。

六、办理时间及期限

自参保人向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姚安县社会保险中心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再延长30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机构名称:姚安县社会保险中心                

办公地: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

八、注意事项

提醒参保者:

1.所提供材料务必正确、完整,复印件请确保内容清晰易辨;

2.因个人银行账户处于被冻结、被注销等异常状态无法完成保费缴纳及养老金发放的人员,请自行前往所在乡镇的银行机构修复养老金账户;

3.户籍或其他参保信息有变动的人员请积极向各级政府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咨询办理手续;

4.其余未列明的事项以各级政府社会保险经办部门给出的解释为准。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