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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服务业务手册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19120 | 发布时间: 2018/10/18 9:32:53

一、受理范围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见习基地)

二、办理依据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云人社发〔2009〕132号

三、办理机关

户籍所在就业地就业服务机构(州、县市就业服务机构)

四、办理条件

予以受理的法定条件: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见习基地),可凭参加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明细账单等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支付到见习单位(见习基地)。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后进行受理

五、申请材料

1.《楚雄州高校毕业就业见习协议》;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楚雄州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申报审核表》;

3.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费领取名册;

4.高校毕业生见习考核情况。

六、、办理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七、办理流程

州级认定的见习基地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楚雄州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申报审核表》,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见习基地。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窗口提交。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

2.提交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1:30   下午2:30—5:30

(二)受理

予以受理的法定条件: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见习基地),可凭参加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明细账单等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支付到见习单位(见习基地)。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后进行受理

八、办理咨询及进程查询

(一)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5711521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

(三)反馈时限

当场回复。不能当场回复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进程查询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5711521

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1:30   下午2:30—5:30

九、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

电话投诉:5711521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