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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见习服务办事指南
来源: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访问量:5926 | 发布时间: 2018/10/18 8:12:07

一、受理范围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见习基地)

二、办理依据

《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云人社发〔2009〕132号

三、实施机关

姚安县就业服服中心

四、办理条件

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见习基地),可凭参加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明细账单等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支付到见习单位(见习基地)。就业见习补贴标贴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的生活补助,就业见习补贴期限为3至12月,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就业见习生活补贴标准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五、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姚安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一楼大厅

六、申请材料

1.《楚雄州高校毕业就业见习协议》;

2.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一份,《楚雄州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申报审核表》;

3.见习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费领取名册;

4.高校毕业生见习考核情况。

七、办理时限

受理后30个工作日

八、办理流程

州级认定的见习基地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楚雄州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申报审核表》,由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直接拨付见习基地。

(一)申请

1.提交方式

(1)窗口提交。

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一楼大厅

2.提交时间

窗口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14:30— 17:30  

(二)受理

予以受理的法定条件: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见习基地),可凭参加见习人员名单、就业见习协议书、《就业创业证》复印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费补助明细账单等材料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就业见习补贴支付到见习单位(见习基地)。

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后进行受理

九、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地址: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一楼大厅

2.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878-5711521

(二)咨询回复

通过窗口和电话咨询的,将当场得到回复;通过网络咨询的,将在2个工作日内在网络上的到回复。

(三)获取办理结果

现场办理。

(四)监督投诉

窗口投诉:姚安县栋川镇金秀谷人社局一楼大厅

电话投诉:5711521

十、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获取

相关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可在受理窗口直接领取。



姚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8日发布     


附 件1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