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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财政局 | 访问量:1621 | 发布时间: 2025/1/24 16:27: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84号)及中共姚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姚安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姚农领复〔2025〕2号),现将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74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下达明细及预算支出等科目详见附件1姚安县2025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切实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层层抓好项目落实,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在2025年年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二、加强项目管理

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加强项目管理,切实落实好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不得擅自改变项目投资计划和资金用途。部门实施的项目资金严禁“以拨代支”,进行二次分配。

三、加强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号)、《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云南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号)、《姚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姚财农〔2022〕82号)相关规定精准使用好资金。切实落实公告公示制度,项目资金安排使用要实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接受群众监督。严格按照设定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及评价等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公开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78-5711911

国务院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姚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23日

附件:1.姚安县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