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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姚安县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访问量:15334 | 发布时间: 2018/3/30 8:45: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信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卫计局:

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长江的违法犯罪行为,国家和省推长办决定开展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将《姚安县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姚安县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导向,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倾倒长江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云南区域)固体废物大排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发改基础〔2018〕135号)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长江经济带(姚安区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存量和污染现状,查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运输、处置等基本情况,厘清固体废物非法转移产业链条,强化监管执法,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各类“污染转移”行为,确保金沙江流域水环境安全,为构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奠定基础,为保护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范围

长江经济带(姚安区域)全覆盖,重点排查金沙江(姚安区域)沿江区域。其中,固体废物存量排查范围为栋川镇、光禄镇、前场镇、弥兴镇、太平镇、官屯镇、大河口乡、适中乡、左门乡等9个乡镇沿江流域内乡镇行政区域,固体废物的源头、运输、处置能力排查范围为全县行政区域。

三、工作任务

(一)存量排查

排查金沙江(姚安段)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泊的堤坝以内区域(迎水侧,下同),无堤坝的地方排查沿江、沿河及沿湖100米以内区域,包括沿岸码头等临时堆放点和沿岸的废弃宕口,形成点位排查清单。根据点位排查清单进行鉴别分类,确定重点监管点位。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为主要成分的,监管所有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为主要成分的,重点监管重量在100吨以上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以生活垃圾为主要成分的,重点监管体积在500立方米以上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点位排查由县水务局负责,鉴别分类由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卫计委配合)

(二)源头排查

1. 排查全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情况,以及企业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况。(县环保局负责)

2. 排查全县医院和诊所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申报管理、跨省转移、处理处置等情况。(县卫计委负责、环保局配合)

3. 排查全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类别、贮存、流向等情况,以及企业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况。(县环保局负责、经信局配合)

4. 排查全县生活垃圾和城镇污水处理污泥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情况跨地区转移和处置情况。(县住建局负责、环保局配合)

5. 排查全县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情况。(县经信局负责)

(三)运输排查

排查全县散杂货码头装卸危险废物、水上转移危险废物以及公路运输危险废物情况。(县交通局负责)

(四)处置能力排查

排查全县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的焚烧厂填埋场、水泥窑及其他集中处理处置单位等环保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的运行情况,处置能力建设与设施规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县环保局负责、住建局配合)

(五)全面整治固体废物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

对于固体废物大排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采取立行立改与限期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对于重大隐患问题要实施挂牌督办,确保环境安全。(县级有关部门按部门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度安排

(一)2018年3月30日前,县级相关部门明确大排查行动联络人,并将联络人信息报送县政府办和县环保局。

(二)2018年3月31日前,各相关部门完成处置能力情况排查工作,形成排查报告、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完成金沙江(姚安区域)沿江区域固体废物存量的点位排查和处置能力情况排查工作,形成点位排查汇总表(附表1)、排查报告、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部门排查报告等报县环保局(同时报送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汇总整理后报县政府办,审核后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州环保局。

(三)2018年4月15日前,县级相关部门完成固体废物存量的鉴别分类和源头、运输排查工作,形成汇总表(附表1-4)、排查报告、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报县政府办和县环保局(同时报送纸质版文件和电子版),全县排查报告、问题台账和整改方案县环保局负责汇总后报县政府办。

五、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大排查行动的重要性,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扎实开展排查工作,全面查清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和重点湖泊排查范围内的固体废物倾倒现状,摸清固体废物产出、监管状况及非法转移的产业链,厘清在控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方面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实事求是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二)排查工作中发现的以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为主的倾倒、填埋点,由相关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处置等工作。

(三)加强执法协作,强化部门间联动,加大对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由环境保护部门牵头的跨部门、跨区域环保执法协作机制,对已发生的环境污染案件从快查处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处置的行为。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固体废物环境违法情况及时移交环保、城管等相关部进行行政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检察、法院系统要加大对各水体沿岸非法转移、倾倒、填埋处置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快相关案件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及时予以披露,强化震慑。

(四)大排查行动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瞒报、漏报和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情节严重以及在排查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严肃问责追责。排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要求,杜绝违纪违法。

 

联络人:县环保局 周民强   13987842192

王玉龙   13987837345

县发改局 赵银忠   13658781878

                                                                                                 姚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