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栋川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栋川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2日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高效、有序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最大程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楚雄州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工作规则》《楚雄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姚安县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栋川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气象灾害(暴雨)应急响应、防汛应急响应、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发布以及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等情况,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公室及有关成员单位开展地质灾害防御响应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出发,最大限度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危害。
2.依法应对,分级管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和预案要求,实行分级响应。
3.统筹协调,科学指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镇指挥办及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御响应工作。
4.预防为主,强化保障。遵循“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的“三为主”方针。坚持防御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强化信息报送、会商研判和值班值守。从行政管理、技术支撑上落实制度、组织、人员等各项保障措施。
二、防御响应等级
依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和其他相关预警情况,将全镇地质灾害防御响应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个防御响应级别。
(一)Ⅰ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栋川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研判对相应范围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1)云南省气象台、楚雄州气象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中影响区域有栋川镇,或姚安县气象台发布栋川镇境内暴雨Ⅰ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
(2)国家、省、州、县级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3)国家、省、州、县级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Ⅰ级响应;
(4)姚安县启动防汛Ⅰ级应急响应;
(5)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内省级、州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
(6)镇指挥办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Ⅰ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指挥长调度指挥,由副指挥长带队会同应急管理、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行业主管站所(水利、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文旅等镇指挥办有关成员站所)有关负责同志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区域实地指导。
(2)指导村(居)委会进行会商研判,根据需要向县级申请提供测绘基础数据及应急技术支撑,组织网格员、群测群防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巡查监测,对重点地区、在敏感时段实行现场驻守。
(二)Ⅱ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栋川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研判对相应范围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1)云南省气象台、楚雄州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中影响区域有栋川镇,或姚安县气象台发布栋川镇境内暴雨Ⅱ级重要天气预警报告;
(2)国家、省、州、县级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3)国家、省、州、县级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Ⅱ级响应;
(4)国家、省、州、县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
(5)姚安县启动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6)姚安县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红色预警;
(7)镇指挥办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Ⅱ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常务副指挥长调度指挥,由副指挥长带队或委托镇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会同应急管理、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生产经营等行业主管站所(水利、发改、交通运输、住建、文旅等镇指挥办有关成员站所)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区域实地指导。
(2)到村(居)委会进行会商研判,根据需要向县级申请提供测绘基础数据及应急技术支撑,组织网格员、群测群防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巡查监测,对重点地区、在敏感时段实行现场驻守。
(三)Ⅲ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栋川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研判对相应范围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1)国家、省、州、县级启动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2)国家、省、州、县级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Ⅲ级响应;
(3)敏感地区或敏感时间州、县级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橙色预警;
(4)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Ⅲ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副指挥长或县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指挥调度,镇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村(居)委会实地指导。
(2)到村(居)委会进行会商研判,根据需要向县级申请提供测绘基础数据及应急技术支撑,组织网格员、群测群防员、技术支撑单位开展巡查监测,对重点地区、在敏感时段实行现场驻守。
(四)Ⅳ级响应
1.启动条件
栋川镇区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研判启动相应范围Ⅳ级防御响应:
(1)国家、省、州、县级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2)国家、省、州、县级启动地质灾害防御Ⅳ级响应;
(3)镇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雨情、水情和险情发展,决定启动Ⅳ级防御响应。
2.主要响应措施
(1)镇指挥部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组织调度,跟踪地质灾害监测点(风险区)群测群防,申请县级派出技术人员实地复核。
(2)镇指挥部办公室组建工作组赶赴预警村(居)委会实地指导。
三、地质灾害防御响应行动
(一)响应启动
镇指挥部办公室在收到相关预警信息和响应通知后,经分析评估,认定达到启动条件,按调度指挥权限,提请相应层级领导批准发布启动相应等级的防御响应。
(二)现场响应
1.启动条件
1.1接到12小时强降水(大于25毫米)预报预警,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1.1研判降雨情况,结合当地实际,组织镇级干部职工进驻重点防御村(社区)。
1.1.2通知危险区域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动态和预警信息,做好转移避险的准备。
1.1.3组织人员对水库、坝塘、沿河低洼地带、地质灾害隐患点、高陡边坡、山洪沟口、切坡建房点、农用房、土坯房、老旧房、山区工地、低洼地带居民集中区等重要风险部位进行排查巡查。
1.2接到6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在已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2.1组织镇级干部职工及村委会干部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的独居老人、伤残人士、留守儿童、病人及涉疫人员等特殊群体。
1.2.2综合研判风险,向重点防区预置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设备。
1.2.3加强巡查防守,重点部位落实专人值守。
1.2.4适时关停关闭景区景点和旅游项目,疏散游客。
1.2.5适时关停关闭在建项目工地,转移施工人员。
1.2.6做好已转移人员安置工作,严防回撤回流。
1.3接到2小时强降水(大于50毫米)预报预警,在已采取应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防范措施:
1.3.1组织镇级干部职工及村委会干部全面转移位于危险区域、生命安全不能得到保障的人员。
1.3.2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及必要的防灾救灾、应急值班值守力量前提下,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市、停运等必要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户外活动。
1.3.3组织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在镇人民政府指挥和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有序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工作组到达现场后,现场响应内容包括:
(1)了解情况。快速了解降雨情况和先期处置工作进展。
(2)调查评估。组织现场调查核查地质灾害隐患,评估灾害风险。必要时,协调上级提供技术支撑,并派出专家前往现场。
(3)研判会商。会同县级有关机构组织专家会商预测灾害趋势,并做好专家意见记录备案。
(4)建议措施。研究提出灾害防范对策措施建议和技术咨询方案。
以上是基本处置工作内容,现场响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具体工作内容。
(三)响应结束
地质灾害风险已经基本稳定或缓解,经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办会商研判,应当及时宣布结束响应,并抄报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并发布。
四、其他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