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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访问量:16856 | 发布时间: 2020/12/25 16:24:23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姚安县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姚安县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提高我县爱国卫生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和《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GB/T27775-2011)》《云南省爱卫办关于印发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考核与管理办法的通知》(云爱卫办发〔2015〕7号)《中共姚安县委办公室  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姚安县2020-2022周期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工作方案〉的通知》(姚办通〔2020〕15号)要求,为确保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指标如期达标,并顺利通过国家卫生县城考核验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创卫工作目标,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环境综合治理,采取政府组织、部门负责、专业指导、群众参与、科学灭害相结合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群众性灭蚊、灭蝇、灭蟑螂、灭鼠(统称灭四害)达标活动,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病媒生物防制组织网络。县、乡(镇)、村(居)委会要建立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县爱卫会要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加强工作部署和督导检查;县财政局要将病媒生物防制经费列入年度预算,满足防制需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要落实病媒生物防制专项工作,做好经常性和突击性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二)病媒生物的综合防制。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坚持政府组织与全民参与相结合的方针。

(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单位责任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村(居)委会等要建立日常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病媒生物密度,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防止病媒生物孳生、繁殖和扩散,避免和减少病媒生物危害的发生。要按照县爱卫会的部署,积极参加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四)重点单位的灭“四害”工作。医院、宾馆、商场、汽车站、交通工具、农贸市场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农副产品市场、废品收购站、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场、粮库等易招致或者孳生病媒生物的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并设置病媒生物防范和消杀的长效设施。

(五)城区建设规划。城区建设规划包括治理蚊蝇孳生地等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建筑物管线、市政管井和下水道系统设有防范病媒生物侵害的设施。

(六)城中村的灭“四害”工作。结合改厕、环境改造、垃圾与粪便管理等工作,在清除孳生地的基础上,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开展病媒生物监测工作,并及时将监测结果报告县爱卫办;组织专家开展城区鼠、蚊、蝇、蟑螂孳生地调查以及公共地带的防制工作。每年监测有计划、报表及总结,为开展防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协助县爱卫办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工作,负责制定病媒生物防制技术方案及督导。

(八)灭“四害”服务机构。鼓励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符合质量安全要求、收费合理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服务。

(九)灭“四害”的药物器械。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使用的药物、器械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禁止使用违禁药品。

三、职责分工

灭“四害”工作需要落实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把灭“四害”工作落到实处。以属地管理和条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灭“四害”管理。

(一)县爱卫办:负责全县灭“四害”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完成上级下达的灭“四害”工作任务。

(二)县财政局:负责病媒生物监测、预防与应急控制的财政预算,每年要给予经费保证,落实灭“四害”经费。

(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市政卫生设施保洁和维护,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建筑物管线和下水道系统防鼠防蚊设施维护;负责拆迁工地、物业小区的灭“四害”工作的组织、督导、检查及组织城区绿化带、公园、建筑工地的灭“四害”工作,并指定专人进行投药,确保建筑工地投药覆盖率达到100%;负责下水道、垃圾中转站、垃圾容器、公共厕所灭“四害”组织、督导工作。

(四)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灭“四害”组织、督导检查工作;负责对学生进行病媒生物危害与预防控制知识的教育。

(五)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副食品店、餐饮店等食品流通领域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灭“四害”组织、督导工作及城区医药公司、药店的灭“四害”工作;负责农贸市场病媒生物控制监督管理。

(六)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负责商场、超市灭“四害”工作。

(七)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做好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的灭“四害”工作及认真抓好星级酒店的灭“四害”工作。

(八)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车站、交通工具灭“四害”工作。

(九)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粮库、粮店灭“四害”工作。

(十)县水务局:负责河道、池塘等水体灭鼠、灭蚊工作。

(十一)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各医疗卫生机构灭“四害”组织、督查工作。

(十二)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宣传教育,利用电视、电台、报纸、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病媒生物危害与预防控制知识。

(十三)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负责宾馆、酒店、理发店、美容店等公共场所的灭“四害”督查工作。

(十四)县疾控中心:负责病媒生物监测、技术培训、抗药性监测及公共地带除害工作,制定灭“四害”技术方案和灭“四害”工作方案,并配合县爱卫办对相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灭“四害”药械组织供应工作。

(十五)栋川镇人民政府:负责协调和检查所属辖区各村(居)委会的灭“四害”工作,并督导辖区内单位、小区和居民共同开展灭“四害”工作。

(十六)其他:其他各单位、住户、业主负责本单位或本物业范围内的病媒生物控制工作。

四、防制标准

(一)灭鼠标准

1.粉迹法以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查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灭蟑标准

1.室内有蟑螂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平均每间房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

2.有活蟑螂卵鞘房间不超过2%,平均每间房不超过4只。

3.有蟑螂粪便、蜕皮、尸体、残体、空卵荚等蟑螂痕迹的房间不超过5%。

(三)灭蝇标准

1.重点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1%,其它单位不超过3%,平均每阳性房间不超过3只;重点单位防蝇设施不合格房间不超过5%;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场所不得有蝇。

2.蝇类孳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幼虫或蛹的检出率不超过3%。

(四)灭蚊标准

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2.用500毫升收集勺采集城区内大中型水体中的蚊幼或蛹阳性率不超过3%,阳性勺内幼虫或蛹的平均数不超过5只。

3.特殊场所白天人诱蚊30分钟,平均每人诱获成蚊数不超过1只。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和属地管理原则,成立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水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中心、栋川镇人民政府等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姚安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灭“四害”工作。各重点部门和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其他部门确定专职人员负责灭“四害”工作。县病媒生物防制领导小组下设协调指挥组、技术指导组、督查整治组、宣传教育组,负责达标考核的具体事宜。

(二)培训骨干,科学灭“四害”。各单位应坚持以环境治理、物理防制为主,药物防制为辅的科学灭“四害”原则。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病媒防制技术培训,各部门也要组织相应的培训,依托宣传阵地,传授“四害”的生态习性、孳生特点、防制技术、药械使用等知识,提高灭“四害”专兼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水平。县疾控中心负责“四害”密度的监测、技术指导、防制骨干培训、孳生地调查及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等工作。

(三)广泛宣传,人人参与。灭“四害”工作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宣传灭“四害”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和卫生防病的关系,让广大群众知晓参加灭“四害”防病活动的责任和义务,宣传灭“四害”的标准和要求,普及灭“四害”知识;县融媒体中心要积极配合,发挥覆盖面广的优势,加强对灭“四害”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环境卫生差、“四害”密度超标的单位予以曝光。

(四)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要认真抓落实,强化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公厕、食堂、楼顶、沟渠的管理,及时清灭“四害”孳生物;各乡镇负责对所辖单位、居民住宅区,特别是小饮食店及“五小”行业病媒生物防制的管理和检查。

(五)多方筹措,保障经费。灭“四害”经费采取“谁受益、谁出钱”和“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三个一点”(即财政投入一点、单位投入一点、个人投入一点)的办法来解决。灭“四害”办公费、宣传费、培训费、监测费、考核费等由县财政承担;各单位办公区、生活区室内外环境、厕所、下水道及单位内公共区和绿化带内的消杀经费,由各单位承担。灭“四害”药物统一由县病媒生物防制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县疾控中心核准,县爱卫会备案,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购买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急性药品进行消杀。购买的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检查,督促整改。各部门要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作为改善环境卫生的重点来检查,县爱卫会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纠正,定期复查。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和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曝光,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政策解读:解读《姚安县病媒生物综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