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党组2021年1月15日会议讨论,决定:
马 桑 免去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胡 进 免去姚安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城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工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交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免去姚安县水务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姚安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