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教学质量遏制优生外流的提案》,交由县教育体育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站位,提升教学质量遏制优生外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知
全县教育系统广大干部教师要充分认识遏制优生外流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大局意识,要从振兴姚安县教育高度出发,认真抓好控制优质生源外流工作。各学校要认真组织师生学习宣传有关文件精神和政策要求,充分认识生源外流对本地教育发展的负面影响,坚决克服无关紧要、事不关己、畏苦怕难、袖手旁观等错误思想,增强做好控流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下大决心,花大力气,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管控力度,有效遏制高中生源外流现象。
二、推进合作办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022年7月姚安县人民政府经过多方考察与祥云祥华中学签订了《合作办学协议》,双方在保持公办性质不变的基本前提下开展教育教学管理合作。祥华中学输出品牌、教学资源和管理经验,并选派教师组成的管理团队对姚安一中进行全面托管。在合作过程中坚持“政府管教育,合作方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模式,有效促进学校在合规合法的前提下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自开展合作办学以来,两校深入开展教学和师资方面的交流,一方面全面引入祥华中学教学管理模式,坚持扁平化管理,建立同年级双级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日计划、周计划,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和教案审核制度,两校统一时间,统一教学材料,统一教学内容和进度,坚持堂清、周测和月考相结合,每天安排时间开展三科限时训练,及时监测反馈教学效果。班主任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全天候跟班,对教师工作纪律、学生学习纪律进行全天候巡查,有效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采取祥华中学英才班培养方式对尖子生进行重点培养,力争让高分段的学生有质的突破。另一方面加强教师交流,2023年姚安一中选派24名班主任、中层以上领导到祥华中学跟岗学习培训,有效促进两地教师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同时建立生源追溯办法,对高考优秀学生初中、小学毕业学校进行奖励,形成了“一盘棋”推进教育改革的制度体系。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
2024年6月16日姚安一中制定了《姚安县第一中学2024年高中招生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了2024年高中招生工作会议,共成立9个招生工作组,在中考结束当天和中考成绩发布当天深入各初级中学和学生家长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同时,县教育体育局要求各学校通过校会、班会、座谈会等形式,正面宣传我县高中学校为提高质量所采取的保障措施,打消顾虑,搞好动员。任何学校不得宣传引导学生到外地报考,也不得怂恿或默许教师进行宣传和鼓动。坚决制止部分教师帮助外地学校参与组织招生的行为。如因学校制止不力,导致生源外流,县教育局将对相关学校及个人严肃处理。
四、明确重点,实行控流工作责任制
控流工作的重点对象是全县初中成绩排名前300名学生。各初中学校和高中要密切配合,实行初中班主任、任课教师和高中校长、主任、教师“双线”承包责任制,明确“双线”承包的学生人数及对象,负责做好学生及其家长的思想和引导工作,控流结果与奖惩直接挂钩。加强学校之间和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交流宣传。高中学校主动与初中学校搞好对接交流,定期安排人员到初中学校作报告或举办座谈会等,沟通情况,达成共识。初中学校要定期组织优秀学生了解高中办学情况、发展思路、管理模式和培养目标,增强学生就学信心和吸引力。高中学校要通过召开家长座谈会、深入家庭等形式加强宣传劝导,并通过制作具有说服力的专题片、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增进学生和家长对高中的了解,消除顾虑。
五、优化激励机制,突出质量意识
及时制定了《姚安县综合绩效考评高完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办法》,突出优生培养、名校录取、质量提升三项考评指标。下发了《关于姚安一中高中优秀生源奖励办法》,从2023年7月起,对各中学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前30名的学生且高中学籍注册在姚安一中的学生。中考成绩全县1—10名,每生每年奖励2万元;中考成绩全县11—20名,每生每年奖励1.5万元;中考成绩全县21—30名,每生每年奖励1万元。2024年6月3日县教育体育局制定了《2024年高中生源建设考核激励工作方案》,对各初级中学下达了优质生源送读目标,将普高优质生源送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县教育体育局对学校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并根据《姚安县义务教育教学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办法(修订)》(姚教体联发〔2023〕5号),将初中教学质量绩效考核奖金中的“高分段学生人数考核奖”和“高中生源建设奖”两项奖金之和作为生源建设总奖金,依据各学校普通高中优质生源送读任务和中职教育招生任务实际完成情况进行二次分配。
六、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建立优秀学生培养机制
出台《姚安一中教职工管理办法》《姚安一中教职工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姚安一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10个管理制度,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生中考成绩分励志班、重点班、普通班,实行分层教学、分层管理。通过与祥华中学托管办学,实施精细化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七、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县教育体育局加大对控流工作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组织、介绍、引导学生参加外地学校招生考试行为。凡发现并查实的,对当事人当年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并在三年内不得评优、晋级晋职,并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关心支持!
姚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6月27日